吴秋菊

吴秋菊

中文名 吴秋菊
民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6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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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5.07-1990.07 湖南省司法学校教师、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

1990.07-1993.11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专业课部刑诉法教研室副主任;

1993.11-1995.10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务处图书馆馆长;

1995.10-1999.07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二处主任科员;

1999.07-2001.09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二处助理调研员;

2001.09-2003.12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二处副处长(期间:2000.03-2003.06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基础理论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03.12-2008.12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二处处长;

2008.12-2011.07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一处处长;

2011.07-2013.0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3.01-2016.10 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6.10-2016.12 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6.12-2017.03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2017.03-2018.01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8.01-2018.03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03 —2018.09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8.09—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9月7日,吴秋菊拟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分党组副书记。

2018年9月30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任命吴秋菊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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