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立于1980年10月,2012年6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下辖的广州、肇庆铁路运输法院正式移交广东省委管理(怀化、长沙、衡阳三个基层法院移交湖南省),法院办公大楼现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全院政法专项编制68名,现有人员61人,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93.4%,其中法学硕士3人,法律硕士19人。
院长:胡鹰[1]
副院长:刘军、刘建平[2][3]
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办公室、政治部(与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研究室八个内设机构和一个行政直属单位法警支队,下辖广州、肇庆、怀化、长沙、衡阳铁路运输法院五个基层法院。
2012年6月,广州铁路中院法院转制移交广东省之后,实现“人、财、物”的省级直管,司法管辖范围包括粤、湘、琼三省境内6000余公里铁路线路涉及铁路运输的刑事、民事案件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11月指定的广州、肇庆两市的公路运输、地铁、城轨、航空运输民商事案件和其它专门指定案件。转制移交以来,广铁中院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狠抓机制创新和作风建设,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案多人少的广东法院系统增添了一支司法生力军。
因工作成绩突出,近年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共荣立集体二等功3次、集体三等功5次、全省争当排头兵专项二等功”1次。先后涌现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2012、2013、2014连续三年获广东省高院授予“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奖。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