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镇原名三井子街。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绥化县管辖。1916年改称兴农镇。东北沦陷后,1935年5月,划归绥棱县管辖,1940年改为兴农街。1941年伪绥棱县公署由上集镇迁至兴农街,并将兴农街改为绥棱街。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为绥棱县第一区。1947年将原一区划分为第一区和第九区,城内为第一区,城郊农村为第九区。1949年3月,将第一区改为城区。1955年改为绥棱镇。1958年10月,将后头、靠山乡和绥棱镇合并为红旗人民公社。1960年将绥棱镇从红旗公社中划出,改称绥棱镇公社。1980年恢复绥棱镇名称。
该镇是由原新曙光乡和原绥棱镇合并而成的农村、城镇综合性的乡镇,农村有 18个自然屯、21个村民组,镇内有七个街道办事处,37个居民组,农村年人均收入2439.4元,城镇年人均收入4140元。农村主产大豆、玉米、水稻、马铃薯和瓜果蔬菜,总产值1406万元,工业有制砖厂、钢铝塑门窗厂、木材加工厂、农机铸造厂等,年总产值297万元。该镇经济总收入2656万元,名列全县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