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条约

法兰克福条约

中文名 法兰克福条约
性质 结束普法战争而签订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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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Treaty of Frankfurt 1871年 5月10日法兰西共和国与德意志帝国为结普法战争而签订的条约。1871年 1月28日,法德签订火协定,德方提出和约草案。2月 26日L.-A.梯也尔和O. von俾斯麦在凡尔赛签订和约草案,3月 1日法国议会以批准。不久巴黎发生革命,成立公社。梯也尔政府加与德国勾结,要求德军帮助镇压革命。

 

法兰克福条约

  主要内容为:①法国割让阿尔萨斯( 贝尔福地区除外)和 洛林东部包括梅斯要塞给德国。②上述地区居民可以选择法国国籍并保留不动产。③法国赔款50亿 法郎,分3年付清,赔款付清前德军留驻巴黎和法国北部诸省。条约导致德法两国长期不和,加剧了欧洲的紧张局势。

  法兰克福条约有德国与法国于1871年5月10日在法兰克福签订,结束了普法战争。条约条款非常苛刻,令战败的法国与德国结怨,引起了法国的复仇主义 (英语: ;法语: ) ,是第一次 世界大战爆发的最早原因。

具体条款

 

  法国民议会 (英语:<noinclude>;法语:<noinclude>) 与德国政府签署条约,其条款如下:

  两国边界最终确定:法国把阿尔萨斯省的大部分与洛林省属下的摩泽尔省割让予德国;

  定下德军从某些法国地区撤出的初步方案;

  规定法国付出五十亿法郎作为赔偿德国在战争所失;

  承认普王威廉一世为德意志帝国皇帝;

  在法国偿还所有赔款之前,她必须接受德军的占领。

  同时,两国另外有以下协定:

  对于在阿尔萨斯-洛林的可航行水道之使用权;

  两国贸易往来;

  释放双方的战俘

  法国在1873年迅速偿还所有赔款;1919年战争结束后,阿尔萨斯-洛林根据凡尔赛条约回归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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