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林业局始建于1948年,随着隶属关系的变更及林业生产的发展,几易其名,先后称“通河县林务局”,“通河森林工业分局”,“通河林业局”。1985年1月,局址由通河县乌鸦泡镇迁至巴彦县兴隆镇,名称由通河林业局更名为兴隆林业局,原局址为兴隆林业局乌鸦泡办事处,兴隆林业局隶属于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据史料记载,兴隆林业局所辖施业区最早开发于1903年。此前,这里一直被原始森林覆盖,素有”林海”之称,其间,虽有少量零量采伐,但无损森林皮毛。中东铁路建成后,沙俄势力侵入林区,助迫清政府订立《砍木章程》,雇用木商把头,在岔林河、浓浓河沿岸砍伐木材,年采伐量均在10~20万立方米,消耗森林蓄积40~60万立方米。至1930年,28年中,沙俄从这里共掠走木材800多万立方米,消耗森林蓄积2000万立方米,岔林河、浓浓河沿岸森林资源消耗殆尽。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入东北,对本林区森林资源进行了更为疯狂的掠夺。砍伐范围包括岔林河、浓浓河、西北河、大古洞、小古洞等流域以及木兰辖区内的东兴、二合营地区的森林。除利用木帮把头砍伐木材外,还采用半机械化割制木材。至1945年,14年中,日本帝国主义从本林区共掠走木材380万立方米,破坏森林面积1600公顷,至使大片原始森林蜕变成次生林、低价林或针阔混交林,近村屯处山头变成秃山。 1946年,通河县、木兰县先后解放,森林收归国有。1948年,建立通河林务局(本局成立),森林开始由国家经营。当时,据东北森林工业总局调查统计:本林区森林面积49.44公顷,活立木总面积7083.76万立方米,平均每公顷蓄积145立方米。从1948年建局至今,林业局的生产建设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 1948年至1952年,为起步时期。建局初,主要收捡日伪时期遗留、丢弃的困山材。1948年末开始少量采伐,当时还没有专门的林业工人队伍,生产作业全部招用附近农工、牛马套子。1950年开始,逐步建立和发展了自己的林业职工队伍,由半自营性生产转入自营性生产,施业区逐步伸展到林区腹部。当时,国家正处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还没有能力对林业投资,林区生产和生活条件艰苦,设施简陋,采伐生产全部是手工作业,集材全部用畜力,依靠自然河流流送木材,交通运输及物资供应落后,采伐方式是拔大毛,林业生产处于半盲目状态。 1953年至1957年,为初步发展时期。国家开始对林业局逐年投资,用于局、场址、林业道路、生产设施及职工住宅建设,林区的生产能力和职工文化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到1957年,木材生产综合机械程度提高到16%。1954年,森林铁路建成并投户使用,木材运输从单纯河流流送发展到铁路、水路运输并举。1956年,伊春森林经营局在通河县成立通河林管区,负责全县森林经营和伐区审批工作,并在浓河、和平、蚂螂河建立森林经营所,在和平建立气象站。1957年,中央第六森林经理调查大队对本区岔林河流域和浓河流域进行了三级经理调查,这是林业局第一次全面的森林经理调查。调查结果:全局经营总面积251,683公顷,总蓄积26,461,790立方米,森林复被率79.61%。在此期间,林业局边生产边建设,企业规章制度刚刚着手建立,经营管理较粗放,采伐方式从拔大毛式择伐到强力择伐和皆伐,资源消耗大大超过生长量。 1958年至1966年,为全面发展时期。当时的森林工业局改建为林业局,由单一的木材生产转为木材生产和森林经营并举,开始实行采育结合的生产经营模式。生产机械设备投资的增加和革新生产工艺、工具,使全局生产机械化程度迅速提高,林业职工劳动条件大大改善。开始实行合理采伐和以场定居,以场轮伐,发展自给性多种经营。到1966年,90%职工家属已在林区安家落户。林场学校、卫生所相继建立,形成森区特有的文教、医疗保健网络。但由于推行苏联的大面积皆伐的采伐方式,森林恢复主要还是靠天然更新,使本林区仍处于采育失调状态。1959年,通河、清河第一次分局,将大古洞、小古洞和西北河施业区总面积为145,004公顷,总蓄积1,494.7万立方米划归清河林业局经营。1962年,木兰林区119,696公顷林地划归本局经营。清河局与通河局合并为通河林业局,清河施业区划归本局经营。 1967年至1978年,林业局进入全国性”文化大革命”动荡时期,各级组织机构瘫痪,规章制度废止,人心涣散,生产经营处于无政府状态。任意选项用采伐方式,加剧了采育比例失调,农林交错地带滥砍乱伐,毁林开荒,使森林资源遭到极大破坏。被迫于1976年开发南线(木兰林区)。后期进行了拔乱反正和企业整顿, 但积重难返,使本局生产经营仍处于徘徊被动状态。1968年,元宝山经营所林地面积13,840公顷划归本局经营1972年,清河第二次建局,清河施业区划归清河林业局。 1979年至今,为全面振兴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局的林业生产和建设也随之跨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肃清”左”倾思想影响,恢复实事求是的政治路线,逐步推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全面加强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法制建设。实行局场(厂)长负责制.在产业产品结构上,改革了单一木材生产结构,调减了木材产量,着力发展营林事业,提高和加强了更新造林数量、质量和营林机械化程度,使采育比例得到初步调整。在稳定木材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了木材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事业,扭转了单一国营经济局面,初步形成了以全民经济为主体,集体、个体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林区的营林事业、多种经营、林产工业得到蓬勃发展。1996年,林业局人工更新森林抚育实现了“双百万亩”,更新造林实现了集约经营,常规地造林向纤维林、经济林、私有林转化,苗圃实行了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及股份制经营。多种经营由全民、集体向职工个体、私营、家庭经济方向发展,北药种植、食用菌栽培、林蛙养殖、山野菜加工等具有林区特色的多种经营事业发展迅速。1988年,林业局首家股份制公司“黑龙江省通河兴隆轻工木制品有限股份公司”(火柴厂)成立,1993年,林业局与台湾巨逻工业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黑龙江巨隆木业有限公司”,首家合资企业在兴隆林业局安家落户。从1999年开始,林业局对所有林工厂家实行委托经营,定利上缴,自负盈亏,全员风险抵押经营责任制。林产工业逐渐成为林业局另一个支柱产业。 199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木材产量不断调减,发展林木替代产业已成为林区经济发展必然趁势。2003年,林业局同山东金锣集团合作经营的“森工兴隆金锣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为林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随着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的不断深入。林区的文教卫生、医疗、社保、通讯、旅游等社会服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1991年,林业局晋升国家二级企业,1992年,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1993年,荣获中国企业最佳形象AAA级企业,2000年,荣获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和省最佳企业形象称号,2003年,林业局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06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从1998年至2006年,林业局7次荣获省森工系统文明大赛金杯标兵第一名。
兴隆林业局 兴隆林业局隶属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是国家大I型企业,位于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山脉南麓,松花江中下游北岸,面积305,278公顷,人口4.9万人,职工1.6万人,下辖基层单位58个,拥有固定资产4.5亿元,2006年林业产业总产值4.7亿元。兴隆林业局始建于1948年,国家二级企业,中国最佳形象AAA级企业,黑龙江省用户满意企业和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国家级文明单位,黑龙江省小城镇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06年名列黑龙江省森工系统标兵单位第一名。
兴隆林业局森林资源丰富,活立木总蓄积23,043,651立方米,年木材生产任务22.3万立方米。兴隆林业局原生植被属小兴安岭——老爷岭植物区,张广才岭亚区,分布着红松、水曲柳、云杉、椴树、色树、榆树、柞树、胡桃楸、黄菠萝、桦树等珍贵树种,优越独特的自然环境,使生长的林木纹理、色泽、质地优美精良。施业区内还生长大量具有很高经济价值的刺五加、忍冬、山葡萄、五味子、猴桃、蘑菇、木耳、猕猴头、蕨菜、刺嫩芽等。全区动物资源176种,已被利用的有林蛙、马鹿、狍子、水獭、飞龙、野鸡、熊、蛇等20余种。经地质勘察查明的矿种达30余种,已形成矿体的有石英、石墨、铜、铁、硅石、大理石、石灰石、水晶、云母等,其中硅石矿、大理石矿、花岗矿、石灰石矿储量较大,现已开采。
兴隆林业局局址位于黑龙江省巴彦县境内,南距省会哈尔滨市92公里,北距绥化市25公里,哈绥、哈罗高速公路、滨北铁路承南接北,交通发达。兴隆林业局拥有世界最长的森林窄轨铁路,横贯施业区,全长188公里,除担负木材运输外,现已发展成为森林旅游的主要交通工具。目前,已开发了高丽寨民风民俗村、青峰原始森林山庄、慈航古寺、岔林河漂流、兴隆国家森林公园等旅游景点及30余种旅游项目。
经过近60年的开发建设,兴隆林业局已初步建成了以木材生产、营林生产、林产工业、多种经营为支柱产业,文教卫生、公检法司以及餐饮旅游、通讯、交通、广播电视等社会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新型林业城镇。
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兴隆林业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申请得到批复,享受哈尔滨市、巴彦县招商引资的一切优惠政策。本着“合理利用资源、互惠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兴隆林业局竭诚欢迎国内外各公司、企事业单位、团体、集体、个体及其他经济组织来我局投资办企,开发资源。特别是在木材的精深加工,木制最终产品上,兴隆林业局有诚意同国内外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的企业合资、合作共建加工企业,真诚欢迎各方有意合作人士来我局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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