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学校原则上以中小学为主,已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竞赛的地区,可由各地区推荐优秀作品参赛;根据需要,可适当邀请其他国外学校参加;参赛队员应为全日制在读学生。
申报参赛作品以团队申报,每件作品参赛者3——7人。
参赛作品在比赛现场展示或演示,供专家评审和其它人员观摩。
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委员会拥有参赛作品出版权及评委评语的使用权。实物模型归参赛单位所有。
竞赛期间在承办单位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如举行学术报告会、青少年创新教育论坛、校长论坛和讲座等。
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设立等级奖、单项奖、优秀辅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四类奖项。
等级奖设特等奖一项(可空缺)奖金1万元、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由竞赛委员会根据参赛规模和队数实际情况确定。
单项奖设最佳创意奖、最佳制作奖、最佳影片奖、创新挑战第一名各一项;奖金1000元;协办单位专项奖,奖品由协办单位提供。
优秀辅导教师奖、全国十佳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对参赛获奖学生和单位,由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作者所在学校应交纳规定数额的参赛费,主要用于补充竞赛所需经费。
获奖作品在竞赛结束后保留15天的异议期,若收到投诉,竞赛委员会将会同专家委员会组织调查,经确认有违规行为,则取消该作品奖项,并予以通报。
竞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委员会的名义寻求赞助和冠名权。
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大赛章程将根据竞赛组织形式发展与变化情况,由竞赛委员会组织修改和审定。
本章程自国际青少年创新设计竞赛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竞赛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