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秀琴
性别:女
毕业院校:中国医科大学
职 称:主任医师 教授
医院科室:解放军309医院肾病科
1、肾脏疾病:急、慢性肾炎、急、慢性肾盂肾炎、顽固性泌尿系感染、肾功能衰竭、痛风肾、紫癜肾、狼疮肾等。
2、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糖尿病及并发症(高血糖、蛋白尿、水肿、胸闷憋气、肢体麻木等)。
3、甲状腺疾病甲亢甲减甲状腺肿大等疑难性杂病。
肾病综合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甲状腺功能亢进、 狼疮性肾炎、 紫癜性肾炎、 急性肾功能衰竭 、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盂肾炎、 慢性肾小球肾炎、 急性肾小球肾炎。
专诊肾病20载 形成了一整套独到的治疗方法 曾任北京多所大型医院肾病专科负责人多次获得国家级的科技进步和医学创新奖 她还数次应我国外交部门之邀 为来访的重要国外友人作诊疗 《中国名医大典》特辞专门介绍其事迹 现任该以医院肾病诊疗中心副主任兼任中医药结合研究会肾病分会常务理事等职
1945年生于天津。1964年毕业于中央美院附中,1968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现为北京美术家协会会员、北京女美术家联谊会会员。曾任人民出版社、新华文摘编辑部、光明日报摄影美术部记者,中国报道杂志社美术副编审。
发表插图和摄影作品百余幅。擅长水墨画和装饰画。主要绘画作品有《中国地质时期植物景观图》、《歌画谜》等。编辑出版有《中国美术全集插图卷》、《中国京剧传统舞台美术》等大型画册。还组织编辑出版了大量画刊、画册和插图。
业余时间从事少儿美术教育活动,多次在国际少儿绘画比赛中获优秀园丁奖。
王秀琴于1947年2月11日生于一个穷苦的农民家庭,在旧社会,家里一贫如洗,过着食不饱腹,衣不蔽体的生活。土改时家里分得了房子和土地,在父母忆苦思甜的教育下,她对新社会充满无限的热爱。
王秀琴同志于1963年在德都县新发乡德安大队初中毕业,16岁时就参加了农业生产劳动,第二年担任德安大队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民兵女三排排长。1966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这期间,她带领团员青年和广大妇女从事农业生产、兴修水库等生产劳动。她带领女三排在1965年——1968年间参加了德安大队两个水库和凤山水库、永和水库的修建劳动,这四个水库至今仍发挥着畜水防涝、灌溉农田及发展养渔业的作用,造福于当地百姓,支援了国家建设。在德安大队她带领的女民兵排除了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兴修水利外,因当时的战备需要,还要进行民兵训练。她们苦练基本功,军事技术水平提高很快,在全县叫得响,被当时的县武装部命名为“铁姑娘排”,曾多次被县武装部评为“先进集体”,她个人也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1968年王秀琴被提拔为德安大队民兵连连长,先后参加了省军区民兵代表大会、沈阳军区民兵代表大会,同年8月被沈阳军区授予“好民兵连长”称号,德安大队民兵连也被评为“先进民兵连”。
正是由于她的实干精神和突出的工作业绩,1968年10月结合到黑河地区领导班子,任中共黑河地委常委、革命委员会副主任,主抓农机、畜牧、水利工作。这时的她刚满21岁,虽然文化水平较低,但凭勤奋、肯吃苦,出色地完成了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1969年3月,她当选为“九大”代表。
时隔33年后的8月,省人大代表到黑河视察时,当年同她一起参加“九大”的代表,时任省农村办副主任张秀芝同志还专程看望了王秀琴同志,关切地询问她的工作和生活情况,与之共进了晚餐。
1978年,因工作需要,王秀琴同志回到德都县工作,先后担任德都县青山镇革委会副主任、副镇长等职务。主抓民政、儿保、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等工作,青山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连续十年被评为先进集体,她本人也多次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多次出席县党代会、人代会,连续多年被县政府授予嘉奖、记功等奖励。1991年被提拔为德都县青山镇人大主席,2002年7月6日退休。
女,藏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玉树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1979年9月至1993年9月,在玉树州邮电局工作,先后任副科长、主任职务。
1993年10月至1999年4月先后任共青团玉树州委副书记、书记。
1999年5月至2001年4月任玉树州统计局局长。
2001年5月至今任玉树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秀琴 女,1940年7月生。广西人,大专毕业,中国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植物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主要学术成果:“罗汉果组织培养研究”、“名贵观赏植物一马蹄莲快速繁殖技术研究”、“续股蓝引种栽培良种快繁研究”等,均获省厅级科技进步成果奖;发表论文《绞股蓝的快速繁殖研究》、《金柑组织培养研究》、《马路莲组织培养和快速繁殖》等7篇,1篇获省级优秀论文奖。中国植物学会会员。
女,1955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江苏省教育学院中文专业,本科,中学高级教师,中共党员。曾分别获得全国先进教研员称号、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初中语文青年教师优秀课评比一等奖,受过新浦区记功奖励,是连云港市德育先进工作者,获江苏省优秀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被评为江苏省科技教育先进个人。被评为连云港市首批名校长。端端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平凡事,当普通人是她的人生追求。
1985年市语文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市教育局);1987年新浦区记功奖励(区人民政府);1988年省首次中学优秀语文课评选初中组一等奖(省教研室);1991年市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市教育局);1992年市教研系统系统先进个人(市教育局);1992年新浦区优秀共产党员(区委);1997年省优秀宣传工作者(省教育厅);1998年全国先进教研员(全国中语会);1999年新浦区优秀共产党员(区教育局);1999年省初中语文教材观摩课指导奖(省中语会);2001年省教育报刊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省教育厅);2002年省科技教育先进个人(省教育厅、科技厅);2003年省《小学生数学报》杯竞赛市组织工作优秀个人奖(市教育学会)。
王秀琴,女,1962年出生。曾多次获得黄东坡金奖。
王秀琴 1961年2月出生, 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 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不徇私情,严肃执法,秉公裁判,廉洁自律,忘我工作。自1995年以来,连续三年审结刑事案件名列中院第一。1996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5起,创中院刑庭个人审结案件最高记录。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内结案,无一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发回重审或改判。不怕风险,主动要求承办大案要案。三年来,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各类重大刑事案件70余件,且准确无误,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注重办案社会效果,不就案办案。审结的一审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均系调解结案,二审自诉案件调解率占95%以上,注意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抵制各方面的压力和不良风气的影响,拒礼拒贿价值两万余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着人民法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理想。被评为淄博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巾帼建功”、“严打”斗争先进个人。1995年被淄博市委、市政府授予“侦破耿兵特大流氓团伙案件”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能手”称号,并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巾帼十杰”荣誉称号。
分工:县委办主任
简历:王秀琴,女,汉族,1975年4月生,山西闻喜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东垆乡政府科员、纪委副书记,县纪委农廉室主任,县纪委正局级检查员、农廉室主任,县委办常务副主任,现任县委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