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 1828年,历经百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我国中成药生产企业50强之一,曾荣获“中华老字号”、“全国先进集体”、“广东省医药行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和中国五星级企业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广州市银信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颁发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等。
王老吉药业拥有先进的厂房设备,管理规范、获得国家药检局颁发的GMP证书。主要产品有王老吉系列、保济丸、保济口服液、小儿七星茶、清热暗疮片、克感利咽口服液、痰咳净、藿胆丸等,其中王老吉清凉茶、王老吉广东凉茶颗粒、保济丸、痰咳净等都被评为“广东省、广州市名牌产品”和“中国中药名牌产品”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创建,由其南沙母公司广州药业授予 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用于生产红罐王老吉。同时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也拥有王老吉商标使用权,两个公司 同属于广州药业,但均为独立运作,无直接联系。 广药集团的大健康产业已具规模,2009年王老吉凉茶成为首个在中国饮料市场超越可口可乐世界知名跨国企业的民族品牌,品牌估计1080亿元。
2021年4月2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授予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全国五一劳动奖状[5]。
商标之争
由此引发中国商标第一案:王老吉与加多宝关于王老吉商标之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至今推出了包括红罐王老吉、瓶装王老吉、王老吉固体冲剂等多款王老吉产品。
2012年5月,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诉讼以广药集团胜诉告终,广药集团依法夺回红灌王老吉商标使用权;故鸿道集团(加多宝母公司)不能再生产的王老吉,而新的王老吉则由刚成立的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所生产。
配方争议
自2013年起,加多宝公司、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先后以发表声明、召开发布会、制作电视广告等多种形式,传递“独有的凉茶祖传秘方和海外经营权仍归我家族所有”,“我将独有祖传秘方独家授给了加多宝集团”、“从未传授王老吉秘方给广药集团”等信息。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随后将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15年12月23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时,还需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
2016年7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加多宝“配方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6]。
虚假广告
2016年9月5日晚间,广药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10罐7罐”等虚假宣传纠纷一案的二审判决书。武汉加多宝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二审败诉,被判赔偿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600万元,以及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费用约24万元[7]。
2016年11月17日,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将之前委托其代理案件的“王老吉”公司告上法庭,并指对方违约和拒付律师费。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对这宗系列诉讼中的关键一案予以一审宣判,判令被告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47万余元。
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上诉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