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花2004年,从居委会退休。
2005年,王兰花与7名离退休干部和爱心人士一起成立了吴忠市首个社区志愿者服务小组——“王兰花热心小组”,这是吴忠市利通区第一个以个人命名的志愿者服务组织。
2016年12月,王兰花热心小组正式注册为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王兰花热心小组慈善协会。
志愿者组织从最初的7人发展到今天的1182人,最初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参加,现已成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职工作人员和大中学生广泛参加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
王兰花群众心中的“活雷锋”,把解决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毕生事业,十多年如一日坚持志愿服务。带领“王兰花热心小组”先后为居民解决各类困难7000多件,调解各类民事纠纷600多起,开展公益活动7000多场次,推动利通区志愿者从最初7人发展到6.5万余人[4]。
王兰花先后荣获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全国优秀志愿者、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爱德之星、2012年度感动宁夏人物等荣誉称号。
2013年,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
2018年9月,民政部授予王兰花为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5]。
2020年11月6日,被应急管理部评为第五届全国119消防先进个人[6]。
2021年2月,全国妇联决定,授予王兰花2020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7]。
2021年3月,入选2020年度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中“最美志愿者”[8][9]。
2021年6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授予王兰花“七一勋章”[10]。
2021年11月,荣获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2]。
2022年8月5日,荣获第三届“宁夏慈善奖”(先进个人奖)[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