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任共青团上海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3年04月任上海静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13年07月任上海静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5年05月任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上海市青联名誉主席,中共十八大代表。
2015年6月18日,静安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潘敏辞去静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