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共保留有110项行政审批事项。除市公安局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机动车延缓报废审批,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审批,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的农业机械驾驶员证、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员证3项行政审批项目,要在上述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外,其余107项行政审批项目,均要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需要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批的市民进入大厅后,在门口将有引导员进行询问,之后将市民带至相应的窗口。
在相应的窗口办理之后,工作人员将告知市民下一步需要进行的程序及需要到达的位置。
如果市民并不办理审批,只是需要咨询,大厅内设有专门的咨询台,引导员也将引导至此。
针对重点企业和大项目,中心还设有VIP客户服务,实行全程代办。为了方便外资企业,中心招聘了英、俄、日、韩四名翻译专门从事待办、翻译、引导、咨询等服务。
沈阳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中心正式开通,具有汉语、英语、日语、韩语、俄语5种语言文字版本。
除了可以实现网上审批业务受理、显示审批过程外,还可以查询审批办理情况以及进行在线投诉、在线咨询等。而且,已经办理完毕的审批件,还要在网上进行批件公示,便于企事业单位和市民查询。网上服务开通后,申请人即使不在沈阳,只要登录网站,也可以进行表格下载、网上预申、在线咨询和办事进度查询。
办事人员可以在网络上提前预约审批项目,中心人员会给予及时、详尽的政策解答,对审批项目所需材料也会热情周到地一次性告知。需要加急特办的审批项目也可以通过以上三种(现场咨询预约、电话咨询预约、网上咨询预约服务)预约方式提前预约。中心服务人员会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窗口的工作人员,包括八小时之外和节假日为办事人员提供服务。
在服务中心,体现便民理念的设备随处可见:上下楼扶梯、信息发布屏、电子翻书查询、自助受理室、阅览室、休息室及电脑、打印、复印、传真为一体的多功能厅,中心还设有餐厅、咖啡屋、茶吧。
沈阳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管理机构,内设秘书处、审批管理处、政务公开处、机关党委。主要是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组织、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具体管理工作。
处长:姚伯春。负责管理全机关政务、要务工作的综合性部门。
主要负责:
组织、协调全机关各处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并安排全市审批系统的重要工作、重要会议,起草重要文件;
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报告、汇报等各种综合性文字材料;
组织安排审批工作的综合调研,起草重要报告;
负责协调、落实、督办市委、市政府、省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和本部门领导交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以及办公会议、年(月)度工作计划确定的工作事项;
负责文书、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史志、值班,以及印鉴(章)管理、报刊订阅、文件收发传阅和大事记等日常政务工作;
负责审批中心及管理办公室的日常新闻宣传与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
负责重要工作与活动的摄影摄像;负责办公设施、设备、车辆、通讯等局属资产的登记、备案、维护与管理,以及机关各类办公用品的购置和配发工作;
负责安排外事接待工作。
处长:战玉国。
负责审批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审批项目管理、进厅收费项目管理、审批事项协调、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监督、审批软件系统的管理;
组织重大建设项目快速审批通道,代理、代办、督办等审批服务;
指导和协调各区、县(市)、开发区审批服务中心工作。
处长:龙加。
负责全市各委办局、区、县(市)政府政务公开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实施工作;
专职副书记:王承先。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
主任:杨德东。
负责接待并处理来访、来信、来电等信访工作,定期分析信访情况,及时报送信访信息;
负责户外LED大屏幕广告的管理及招商引资工作;
管理安排机关食堂、水电、职工福利等后勤工作保障;
负责机关环境美化、安全管理和清洁卫生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骆峰。
负责接受群众投诉或举报,对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
负责检查个单位项目的进厅情况,并将项目的进厅情况列为行风评定的标准。
对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监督,避免行政审批过程中发生不公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