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潜:(1673~1769 ),清代诗人,字确士,号归愚。江苏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沈德潜早年家贫,从23岁起继承父业,以授徒教馆为生,过了40余年的教馆生涯。尽管处境并不如意,但他并未弃学,在奔波生活之余,勤奋读书,十六岁前已通读《左传》、《韩非子》、《尉缭子》等书。他早年师从叶横山学诗,不久即以诗文名世,曾自谓深得叶燮诗学大义,所谓“不止得皮、得骨,直已得髓”,其自负可见一斑。
面对诗歌日渐衰落的状况,沈德潜创作了《说诗晬语》,以图恢复诗的教化作用。《说诗晬语》按照时间线索梳理诗歌发展的历史,并注意清理历代诗歌间的承继关系,梳理各体诗歌的发展脉络,是叶燮诗学理论的实践和具体应用。《说诗晬语》将叶燮精英化的理论与大众所需要的价值标准结合起来,构建了宏阔融通,能为普通文人所接受的诗史框架。
沈德潜年轻时曾受业于叶燮,他的诗论在一定程度上受叶燮的影响,但不能继承叶燮理论中的积极因素。他论诗的宗旨,主要见于所著《说诗晬语》和他所编的《古诗源》、《唐诗别裁集》、《明诗别裁集》、《国朝诗别裁集》(后名《清诗别裁集》)等书的序和凡例。
沈德潜强调诗为封建政治服务,《说诗晬语》开头就说:“诗之为道,可以理性情,善伦物,感鬼神,设教邦国,应对诸侯,用如此其重也。”同时提倡“温柔敦厚,斯为极则”(《说诗晬语》卷上),鼓吹儒家传统“诗教”。
在艺术风格上,他讲究“格调”,所以他的诗论一般称为“格调说”。所谓“格调”,本意是指诗歌的格律、声调,同时也指由此表现出的高华雄壮、富于变化的美感。其说本于明代七子,故沈氏于明诗推崇七子而排斥公安、竟陵,论诗歌体格则宗唐而黜宋。 他的所谓“格”,是“不能竟越三唐之格”(《说诗晬语》卷上),“诗至有唐,菁华极盛,体制大备”,而“宋元流于卑靡”(《唐诗别裁集·凡例》)实质上与明代前、后七子一样主张扬唐而抑宋。所谓“调”,即强调音律的重要性,他说:“诗以声为用者也,其微妙在抑扬抗坠之间。读者静气按节,密咏恬吟,觉前人声中难写、响外别传之妙,一齐俱出。朱子云:‘讽咏以昌之,涵濡以体之。’真得读诗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