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市开展相对集 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联系、协调市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指导各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各直属机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
(四)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含城市道路废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五)负责行使城市建成区(市区一环线以内)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应区域内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行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无照商贩、违规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行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人行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负责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6个职能处室和5个执法分局: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宣传、文书档案、信息、保密、保卫、财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建、共建、扶贫、结对、计划生育等综合性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组织制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全局性会议的准备服务工作;负责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罚款票据的监督管理;负责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和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其他固定资产经营管理;协助办理议案提案工作。
(二)政治处。负责全局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分局执法队伍的教育、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分局的组织人事、干部考察任免、执法队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及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督查处。负责监督相对集中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等行政处罚职能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局布置的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局执法人员的队容风貌、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各分局的督查工作。
(四)法规处。负责相对集中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公安交通等行政处罚职能的法规适用、界定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法律培训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的申领、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分局的行政执法法律业务的指导工作;负责对各分局上报的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和处罚审核、组织听证工作;负责对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应诉和非诉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业务报表统计工作;指导县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法规业务工作;审理对县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综合管理处(挂指挥中心牌子)。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各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局执法队伍的应急指挥调动;负责局门户网站、局域网和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技术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的接警和指令工作;负责办理议案提案工作;指导县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市区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的信息采集、录入和处罚,协助做好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的规划和施划工作。
(六)信访受理处。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清理分类、跟踪落实及相关考核工作;负责对有关行政执法案件和执法人员的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负责对县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信访案件的复查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设直属分局、婺城分局、金东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双龙风景区分局。
直属分局是承担处置突发性事件,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执法行为的机动队伍。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我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
(2)负责本分局干部队员(含协管员)的日常管理,抓好本分局的队伍建设;
(3)负责示范区域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4)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各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2)负责本分局干部队员(含协管员)的日常管理,抓好本分局的队伍建设;
(3)接受当地党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领导;
(4)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18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2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管辖范围为金华市建成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龙风景区按各自管委会管辖范围执法)。
(二)有关行政许可后的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承担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的主要责任,负责制止和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各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继续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政策制定、行政许可及行政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专业技术要求等原因,需要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共同参与监督检查的,相关部门应予以密切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审批、许可、管理中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事项,应当在批准的同时告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当将违法案件立案情况及时抄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抄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单位地址: 金华市青春路211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