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党副检察长,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9年6月,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长。
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任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3][1]
2019年4月2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曲立新拟任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党组书记,推荐为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长人选。[4]
2019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任命曲立新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长。[5]
2019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免去曲立新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6]
2021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曲立新为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
2022年1月15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曲立新为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7]
2022年5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曲立新为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
2023年7月21日,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因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的请求,经齐齐哈尔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曲立新辞去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