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六军团保卫局侦察员,红军学校第四分校教导团特派员,红六军团第四十九团政治处干事。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九旅七一九团政治委员,第四支队政治委员,南下支队第三大队副政治委员,第九团政治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西北野战军第五师十五团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七师政治委员,天水步兵学校政治委员,甘肃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
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是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3年3月11日至20日,甘肃省军区召开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汪锋、徐国珍、龙炳初分别为甘肃省军区党委第一、第二、第三书记。
1967年3月22日,根据中共中央3月11日的指示,由甘肃省军区第二政委龙炳初、副司令员张介民、原副省长李培福、王国瑞、冯直等组成"甘肃省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组织全省生产和日常工作。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批准成立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龙炳初为成员之一。
1968年,甘肃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任常委。
1975年12月24日在北京逝世。
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2]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