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昆2001年03月——2005年10月任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2005年10月——2006年01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6年01月——2006年08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6年08月——2012年12月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至2010年04月);
2012年12月任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后任宝钢集团副总经理。
鉴于赵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经国务院国资委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违纪费用;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昆撤职处分,撤销其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