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档案馆

绍兴市档案馆

中文名 绍兴市档案馆
属性 市委、市政府正县级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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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绍兴市档案馆现馆库是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设计建造的,于1993年5月竣工,馆库总建筑面积1929平方米,库房采用厚墙体、小窗户、双层顶,底层架空并配置防火密闭门,隔热防潮功能显著。馆库安装有中央空调、楼宇自动化系统。2003年9月,绍兴市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经市发计委批复正式立项,作为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列入建设计划,2006年5月正式动工建设。档案馆现有装具和主要设备:密集架288节,五节柜2777套,资料柜12列,O#底图柜4套,防磁档案柜4只,微波杀菌机1台,计算机41台,服务器5台、扫描仪7台、复印机3台,以及数码相机、一体机、光盘刻录仪、投影仪、磁盘阵列等设备,具有良好的档案保管条件。还开发了量绍档案综合管理系统和市级机关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系统,DA影像扫描系统、DVD视频自动采集实时上传系统等。同时,建立了局域网,加入了市政务信息网,开通了绍兴地区市县联网的绍兴档案信息网,使档案馆信息资源多途径的向社会提供服务。

绍兴市档案馆作为我市唯一的一家国家综合性档案馆,馆藏有327个全宗,计30多万卷档案。馆藏档案的主体是建国后绍兴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还有少量临时机构、撤销单位的档案。这些档案集中反映了“文革”、“六五”至“十五”期间绍兴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学、外事、政法、民政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是研究绍兴历史状况的宝贵史料。馆藏档案,从门类结构看,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包括人口普查档案、婚姻档案、房产档案、工业普查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统计档案等);从载体看,除纸质档案以外,有照片档案、声像档案、视频信息档案和实物档案等。现保存有解放前绍兴地区党的领导人、革命先烈的珍贵照片;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等来绍视察的照片;有纪念周恩来、许寿堂等活动的录音、录像带;也有反映我市各条战线上先进人物事迹和经验的录音、录像。

除档案以外,我们还收集了图书资料计18149册,主要分为党政类、史志类、统计类、工具书类和报刊类。

绍兴市档案馆自成立以来,在局(馆)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1995年被定为省三级馆,1996年又晋升为省二级馆,同年还被评为全市保密先进集体,1997年被命名为区级文明单位,1998年组织开展了档案馆晋升省一级馆的工作,以97.8的高分通过了浙江省一级档案馆的考评,晋升为省一级馆,1999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同年,档案馆被省档案局指定为全省档案管理现代化试点单位,2000年档案馆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1年获得“全省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最近五年来,多次被评为市级机关年终考核一等奖部门和市直机关先进党支部,还先后两次在全国性的档案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2003年6月,以全省最高分通过省一级馆的复查认证,同年被推荐为浙江省唯一的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

机构职能

绍兴市档案馆(局)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档案工作实际,拟订绍兴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定,编制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三)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依法接收市级机关、团体、直属单位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收集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有关绍兴市的重要档案和历史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组织《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执法检查,查处违反《档案法》的人和事。

(五)组织档案宣传和档案专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市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六)组织档案学理论的研究工作,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做好档案的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

(八)配合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有计划地编辑出版档案史料,积极向社会提供广泛的服务。

(九)指导档案学术团体活动,组织全市档案工作的学术活动和交流。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end-->

管理制度

市档案局文书处理规定

为确保局(馆)文件正常运转,达到文书处理“准确、及时、安全、统一”的目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本局(馆)实际,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凡以局(馆)名义的所有行文,应经分管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核稿后,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局(馆)办公室名义行文,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发,重要行文须报局领导审批签发。

二、寄送局(馆)文件由文书人员统一收拆处理,外出开会等带回文件须及时送交文书人员处理。

三、所有收发文都要实行登记管理。非涉密收文通过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传阅,涉密文件用文件夹传阅。

四、文书人员应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将文件送领导阅批后转有关处室承办,并根据情况做好文件的传阅工作。

五、各处室人员应及时查阅网上传文,根据领导批示及时办文,网上阅文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重要文件可保存到本机详细阅读和办理。

六、除同一间办公室人员,文件不得横向传阅;文件应抓紧阅办,阅毕后应签上姓名、日期,注明办理结果,并及时送归文书人员。

七、承办人员不得私自截留文件,需要借用时应通过文书人员并办理借阅手续。

八、文书人员应将办理完毕的文件及时分类保存、提供利用,并注意安全保密。

九、局(馆)人员须在每年三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各类应归档文件清理后集中交文书人员,由文书人员统一整理归档。

绍兴市档案局资产管理制度

一、明确局办公室为资产的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帐目,落实专人负责,实行统一管理。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各项支出,承办处室应提前一年提出采购预算,经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报财政部门。实施采购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各类设备购置后须先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再办理经费报销。

四、办公室100元以上设备应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五、各类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外借的均应到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六、固定资产报废应造具清册,并报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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