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5年5月,法院审判办公楼座落于栖霞区尧佳路99号。全院有人员102人,正式在编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8%,其中硕士18人,占总人数的18.36 %,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栖霞区人民法院内设13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政治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科),另设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和1个直属机构(法警大队),外设2个派出法庭(迈皋桥法庭、龙潭法庭、栖霞法庭)。
栖霞区法院曾多次荣获省、市、区级表彰,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应用法学研究先进单位”、多次被省法院评为“信访立案先进集体”、“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连续多年获得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十佳政法单位”、“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迈皋桥人民法庭被省法院授予“最佳人民法庭”荣誉称号、立案庭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刑庭被授予“关心下一代先进集体”,先后有多个部门和同志荣立集体三等功和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