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县行政区域包括原属儋县那大区管辖的那大镇、军屯、南辰、推文、大星、大石、洛基、洛南、白南、吴朗10个乡镇,大成区管辖的大成、文山、和盛、调打、塘铺、新坊、洪登、楼榕、庙陀、雅星、新让11个乡,原属临高县和庆区管辖的和庆、番加、南丰、新安、油新、陶江、松门、尖岭、海孔、海昌、木排、美灵、罗便、文卷、和祥、兰洋、横岭、南茶、群大19个乡,屯昌县南坤区的溪西乡。
1957年2月15日,那大县撤区并乡,将全县41个乡镇合并为那大镇、洛南、大星、南辰、大成、和盛、楼榕、雅星、番加、南丰、陶江、兰洋、木排、和庆、和祥15个大乡镇。同年7月31日,那大县将行政区划调整为那大镇、和庆乡、兰洋乡、番加乡、南丰乡、南辰乡、大成乡、雅星乡、洛基乡(洛南乡改为洛基乡)、和盛乡、和祥乡11个大乡镇。
1958年4月,那大县人民政府改为那大县人民委员会。同年7月,那大县辖有南辰乡、那大镇、大成乡、洛基乡、南丰乡、和庆乡、和盛乡、雅星乡、和祥乡、兰洋乡10个乡镇。1958年10月,那大县成立那大、上游、南丰、东风、八一、宝岛6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同年12月22 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书记处会议决定,那大县与儋县合并为儋县,撤销那大县的行政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