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国税系统登记的纳税户约有7.4万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728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5857户;税源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卷烟、电力三大税源板块,其中年缴纳国税收入亿元以上企业2户,千万元以上企业60余户。目前,全市国税系统主体税源主要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两大税种,分别约占总收入66.51%、16.84%;从行业看,主要集中在卷烟、有色金属二大板块,分别约占总收入19.06%、16.51%;从经济类型看,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和股份公司两大类型,分别约占总收入26.28%、36.17%;从纳税户看,主要集中在344户重点税源企业,其年纳税总额占到了总收入58.5%以上。
近年来,市局机关先后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文明行业”;全系统有16个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有3个单位的办税服务厅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服务示范岗”荣誉称号。
郭吉生,男,汉族,江西泰和人,1953年11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参加税务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历任泰和县凰岗附中教师、教导主任,泰和文教局办事员、县委办公室秘书,泰和县税务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1991年9月任吉安地区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4年9月任吉安地区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1995年11月任吉安地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1999年7月任吉安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5月起任现职。
主持全面工作。
肖庆岱,男,汉族,江西于都人,1952年11月出生,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参加税务工作,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现任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处级)。历任济南空军某部战士、干部、教员,赣州地区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科长,1993年3月任赣州地区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4年9月任赣州地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9年7月任赣州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3年7月起任现职。
分管办公室、教育科、党办、工会、税务学会。
韩绍作,男,汉族,江西赣县人,1953年12月出生,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参加税务工作,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现任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历任某炮兵团战士、班长、副连长,南京炮兵学校学员,长沙炮兵学院正连干事、副科长、科长、大队政委等职,赣州地区税务局总支书记,原赣州市国税局(现章贡区)党组书记、局长,1995年10月任赣州地区国税局副局长兼章贡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1999年7月任赣州市国税局副局长兼章贡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2年7月起任现职。
分管财务科、信息中心、旧址办。
李日胜,男,汉族,江西龙南人,1962年11月出生,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参加税务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历任龙南县委办公室办事员,龙南县税务局副股长,定南县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龙南县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龙南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1年4月起任现职。
分管稽查局、收入核算科、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黄澈,男,汉族,江西宁都人,1964年1月出生,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历任宜黄县税务局副所长、税政股长、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资溪县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任科员,资溪县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乐安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南城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2年7月任赣州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7年10月起任现职。
分管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征管科、纳税服务科。
黄光平,男,汉族,江西石城人,1952年6月出生,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参加税务工作,197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大专学历。现任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历任闽北指挥部战士,29军某炮兵团班长、排长、连长、参谋股长等职,石城县医药公司副经理,石城县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石城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赣州地区国税局稽查局长,赣州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发票所所长,2002年7月任抚州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5年7月任赣州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07年12月起任现职。
分管纪检监察、票证中心。
谢立军,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56年7月出生,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现任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历任32100部队副营职参谋,赣州地区税务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赣州地区税务局计财科长,赣州地区国税局计财科长,赣州市国税局计财科长;2001年4月任赣州市国税局总会计师,2002年12月起任现职.
分管所得税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国际税务管理科。
黄晓东,男,汉族,江西瑞金人,1971年4月出生,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历任瑞金县税务局专管员、组长、副分局长,原赣州市(现章贡区)国税局股长、副分局长、分局长、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11月任崇义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07年12月起任现职。
分管货物和劳务税科、政策法规科、机关服务中心。
赣州市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机关科室、3个直属机构、4个事业单位。下辖19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纳税服务科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8.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10.教育科
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3.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取出口退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机关工、青、妇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直属机构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3.直属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旧址管理办公室
负责旧址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中央苏区税收史料的收集、整理、陈列及展示;负责全国税务系统人员到瑞金革命旧址群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的接待工作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引导、讲解工作。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一)赣州市章贡区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二)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三)赣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四)南康市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五)信丰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六)大余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七)上犹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八)崇义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九)安远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龙南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一)定南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二)全南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三)宁都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四)于都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五)兴国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六)瑞金市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七)会昌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八)寻乌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十九)石城县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具体组织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搞好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等职责。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