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

中文名 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运销科、当涂配送中心、盐政执法一大队、盐政执法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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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

  马鞍山市盐务管理局是市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马鞍山市盐业市场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3、负责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5、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全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6、负责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7、负责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8、对全市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盐政科、运销科、当涂配送中心、盐政执法一大队、盐政执法二大队。

  领导介绍:

  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市盐业公司经理、党委书记:王亿周。

  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市盐业公司副经理兼工会主席:王本琴。

  市盐务管理局、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配送中心主任:吉治明。

  附注:马鞍山市公司专门从事各类盐调拨、批发,小包装食盐分装,多品种盐生产开发,承担着全市食盐和小工业盐的计划调拨和供应任务。与市盐务局为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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