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司职工股的 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 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本公司 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
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在我国进行 股份制试点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只对 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 股份有限公司称为 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 公司发行的股份被称为内部职工股,1993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据 统计,1997年底,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上市公司中,还有15.51亿股不能流通的公司职工股和内部职工股,占 总股本的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