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制定、发布全市第二、第三产业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政策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
(3)组织拟定全市工业、商贸综合性经济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法制工作,组织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
(4)组织指导市中小企业办公室、市贸易办公室、市第三产业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工业办公室拟定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医药、电力、黄金、冶金工业的行业规划。
(5)研究和规划全市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6)研究拟定企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工作;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投向;研究拟定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和实施重点工业品的进出口计划;办理企业自营进出口登记备案的有关事宜;管理、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及招标工作。
(7)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协调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组织调控生产与流通的衔接;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进出口政策;指导全市广告业的发展。
(8)负责企业工作,对全市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企业管理、扭亏增盈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9)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新产品开发推广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进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及产学研联合;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生物工程、信息产业等高新技术生产领域的规划、管理与协调工作。
(10)研究拟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保产业的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负责全市废旧金属回收管理和老旧汽车的更新改造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定,管理市中小企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贸易办公室,统一领导市第三产业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共设15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科、经济运行办公室、投资与规划办公室、企业科、技术进步与装备科、外经贸科、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科、行业管理与规划办公室、电力科、财务审计科、培训科、组织宣传科、干部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