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前身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986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1999年12月公司增资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2年4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重新登记申请,公司获准单独保留。2008年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换领新的金融许可证,同时更名为“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1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经工商登记,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888亿元。
公司主要从事资金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公司业务涉及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等领域。
信托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一起构成现代金融四大支柱。信托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核心,遵循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原则,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
公司致力于成为卓越的专业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机构,成立20多年来,为国内外数百家企业和机构,数万余名自然人投资者提供了专业的信托金融服务。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拥有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有一支在金融、投资、资本运作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突出能力的专业团队,可以为委托人和投资客户提供全面的信托金融和理财服务。
长安信托logo
公司LOGO释义
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长安信托’)力争成为长久稳健发展的金融理财机构,通过打造长安财富中心,发起设立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塑造“长安”系列金融理财品牌的协同效应,保障客户安享财富增值。
作为品牌标识,长安信托的LOGO充分展现了公司品牌形象与核心价值理念。
第一、该设计以金砖的等腰梯形作为基本元素,既可体现信托公司作为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金融机构的行业特征,也能反映谨慎、有效管理财富的追求;
第二、标识图形由三条边组成,取义“三生万物,生生不息”,寓意为股东、为客户、为员工创造价值;
第三、LOGO形似蓝色纽带,表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是客户的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体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质。
第四、标志图形体现“C”与“A”,取“长安信托”当中“长安”的英文开头字母“C”与“A”,呼应公司的“长安心,百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