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党派民主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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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含义

特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组织,而参加了人民民主运动的知名人士。无党派民主人士是在中国革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发展形成的。他们在形式上没有结成党派,但实质上是有党派性的。1946年1月,国民党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有九位无党派的代表是以“社会贤达”的身份出席的。国民党发动内战后,“社会贤达”发生了分化,一些人依附国民党,参加了国民大会和国民政府,败坏了社会贤达的声誉。1948年5月,郭沫若等无党派知名人士在致电毛泽东以响应中共中央关于召开新政协的“五一”号召时,为与以往的“社会贤达”相区别,使用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1949年在筹备新政协时,中国共产党经与各方协商,专门设立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以郭沫若、马寅初、张奚若、李达等12人为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由此,“无党派民主人士”列入党派界别而延续下来。[1]

有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指出,“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规定,“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还规定了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共中央领导同志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动,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该条例还规定了有关内容。

(本词条内容,由搜狗四史百科编委会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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