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实业

东华实业

外文名 GuangzhouDonghuaindustrialLimitedbyShareLtd
公司性质 独资企业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
目录导航

公司简介

  东华实业通过 10 年的初始创业,成功地创造了自身的企业品牌,开创了国内房地产企业走向市场的先河,形成“以房地产为主业,开发一片,管理一片”的“东华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创下四项第一:

第一家引进外资开发房地产的企业

第一家在境外销售商品房的企业

第一家股份制房地产企业

第一家引进小区物业管理模式的房地产企业

2001 年 3 月 19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上市简称为东华实业,代码为600393。

多年来,公司始终贯彻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策略,通过集约经营、成本控制等途径,创造了良好的效益,公司综合实力亦迈上了新的台阶。 2004 年 9 月公司正式完成国有股股权向民营企业的转让,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后,先后通过股权转让以及资产置换将其在广州、北京、江门的优质资产与东华原来的不良资产进行了置换,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资产,使公司的经营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再次显示厚积薄发,后来居上的雄者风范,在新世纪以强者恒强的姿态再绘宏伟蓝图。

公司概况

  所属地区: 广州 总股本(亿): 3.00 每股收益(元): 0.13

上市时间: 2001-03-19 流通A股(亿): 1.82 每股净资产(元): 2.91

每股现金流(元): 0.33 每股公积金(元): 0.62 净资产收益率(%): 4.43

净利润增长率(%): -40.93 每股未分配利润: 1.05 主营收入增长率(%): 5.59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房屋出租或出售,土建工程、电气配套承装;住宅小区的配套商业、饮食、服务、旅游、房屋拆迁。国内外贸易(专项审批项目待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

企业文化

  东华人二十二年的实践,凝聚成四条企业行为准则:

1、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是公司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2、一支团结协作、有战斗力的员工队伍是公司的最大财富。

3、信誉是公司的立足之本。

4、只有不断创造价值、回报社会,公司才能获得长久的发展。

上市历程

  本公司是于1988 年9 月经广州市 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字(1988)3 号文批准,在广州东华实业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同年12 月经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1988)穗银金字285 号文批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股票30 万股(每股面值10 0 元)。1993 年4 月,经广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穗改股字[1993]14 号文同意,公司 股票拆细为每股面值1 元。 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壹亿元,股本总额原为10,000 万股,其中 国家股7,000 万股,占70%; 法人股236.81 万股,占2.37%; 社会公众股2 ,763.19 万股,占27.63%。 2001年1月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1]6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利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上市流通社会公众股票,国家股和 法人股暂不流通。经上证上字[2001]31号《上市通知书》,公司股票于2001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2001年9月28日,经公司200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以2001 年6月30日 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 送红股10股, 公司股本变为20,000万股,其中国家股14,000万股,占70%;法人股473.62万股,占2.37%;社会公众股5,526. 38万股,占27.63%。2002年12月11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贰亿元。 2003年7月18日,本公司 控股股东广州东华实业 资产经营公司与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2003年8月29日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将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55%的 国有股11,000万股转让给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本次 股权转让已经获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163 号文件批准。 2003年8月31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与北京京城 华威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占本公司总 股本 15%的国有股3,000万股转让给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163号文件批准。 根据2004年9月2日中国证劵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 确认书,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协议将本公司11,000万股 国有法人股、30 00万股国有法人股分别转让给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的 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由于上述国有股份转让已触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履行 要约收购义务,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3日发出要约公告后,有3家法人股股东接受要约,其预售要约股份共计38.62万股已全部过户至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1,038.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京城华威投资有限公司加上原持有的本公司76万法人股,共持有本公司3,0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州东华实业资产经营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5 年4 月22 日,公司200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4 年度 利润分配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定以2004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200,00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 股,增加股本40,000,000 股;每10 股送红股3 股,增加股本60,000,000 股;每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20 ,000,000.00 元。公司以2005 年6 月15 日为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为2005 年6 月1 6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05 年6 月17 日。公司股本变更为300,000,000股。上述 注册资本 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2006 年12 月办理完毕。 2005 年10 月28 日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 非流通股股东为使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而向本公司 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对价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将获得3 股的股份对价。实施上述 送股对价后,公司股份总数不变,股份结构发生相应变化。截止到2008 年12 月31 日,股本总数为300,00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17,608,773 股,占股份总数的39.20%,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82, 391,227 股,占股份总数的60.80%。 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0,000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及房屋出租或出售,土建工程、电气配套承装;住宅小区的配套商业、饮食、服务、 旅游、 房屋拆迁。国内外贸易(专项审批项目待领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