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督促落实。
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同志及市信访局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3、坚持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和突发性信访事件。
4、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6、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7、对市委、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县、区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8、组织市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督办市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
9、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奖惩,组织全市信访干部培训工作,开展信访法规政策宣传。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办公室
负责协调组织局机关日常工作;公文处理;重要会议组织;有关文件和文稿的起草;政务、值班信息的综合与报送;财务管理;接待联络工作;机要、印章、保密、档案、车辆保障等工作。
2.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
负责到市委、市政府来访群众的接待、转送、立案、交办;来访情况统计、综合、报送、动态分析;协调处理基层、部门接待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方面的文稿起草;维护来访秩序。
3.督查督办科
负责中央和省、市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国家信访局和省、市交办要报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检查、分析和通报;对基层和部门办理重要信访事项进行检查、协调、督导;全市信访系统督查督办工作的业务指导。
4.复查复核办公室
负责信访群众申请市政府复核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全市复核终结信访事项的综合、通报和上报;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督查、业务指导。
5、综合科
配合领导协调各业务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局长:王立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