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丰平

李丰平

中文名 李丰平
性别
出生日期 19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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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1931年10月在上海参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2年9月转为 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1年10月历任上海市中等学校学生救国联合会团组书记、宣传部部长,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干事,共青团江苏省委反帝委员会委员, 上海反帝大同盟青年部部长,共青团上海 南市区及法南区区委书记,共青团 江苏省委组织部秘书,共青团江苏省委 巡视员。

1933年6月因叛徒出卖,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

1937年11月出狱,到延安 中央党校学习。

1938年1月任 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5月任 陕北公学中共总支书记。

1938年11月历任中共 潢川中心 县委书记,中共黄梅地委工委书记,新四军3支队挺进团政委, 鄂豫皖区党委委员、民运部部长兼立煌市委书记,中共皖鄂边区省委书记,豫皖苏边区党委委员兼 淮上 地委书记、行政办事处主任,中共安徽省无巢地委书记,中共鄂皖边区地委书记兼新四军7师挺进团政委,皖江区党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新四军7师除奸部部长,皖江行署公安局局长,新四军7师政治部副主任。

1946年12月任山东省公安局副局长,昌潍 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鲁中南区党委社会部部长兼鲁中南行署公安局局长, 华东大学分校校长。

1949年2月任 浙江省准备委员会委员。

1949年5月任 中共浙江省委社会部部长兼中共 杭州市委常委、杭州市 军管会公安部部长, 杭州市公安局局长。1949年7月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兼杭州市公安局局长。

1950年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委员兼社会部部长,浙江省检察署检察长,浙江省 政法委员会副主任、主任。

1952年9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

1952年11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1955年1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浙江省副省长。

1955年8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浙江省副省长。

1956年7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浙江省副省长。

1958年11月兼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

1961年2月任 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

1962年3月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察委员会书记。

1965年11月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务书记、浙江省副省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冲击和迫害。1978年1月恢复工作,任浙江省 革命委员会秘书长。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9年12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浙江省省长。

1983年5月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1983年任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93年8月离职休养。

第5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共8、12-15大代表,16、17大特邀代表,12、13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2008年3月28日在杭州逝世,享年9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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