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朝

王天朝

中文名 王天朝
性别
出生日期 195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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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历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主任,龙云医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昆明理工大学昆华医学院院长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等职。[1]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天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5年3月,免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2]

案件通报

2015年4月27日,最高检通报检察机关查办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一案。2005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

2015年6月29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

2014年9月10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了“9·10”专案组,对涉及王天朝等人的腐败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经查,2004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试剂采购、人事任命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现金贿赂共计4500余万元,收受价值84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车位100个,两项合计1.29亿元。此外,王天朝本人还交代收受礼金150万元[3]

“9·10”专案是一起典型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问题,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涉案人员除王天朝外,还涉及部分处、科级干部、医疗专家和私营企业人员。已初步收缴涉案款2000余万元,暂扣涉案房产100套、车位100个,王天朝等主要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开庭审理

2016年8月18日,备受关注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贪腐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普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普洱市中院开庭审理。因该案被告王天朝关押于云南省看守所,普洱市中院借用昆明市中院地点开庭审理。

王天朝交代,自己收受建筑老板贿赂1500多万元,收受药商和医疗设备商贿赂3000多万元,收受房地产公司老总贿赂房子100套、车位100个。

公开宣判

2018年7月13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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