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公律师事务所

尚公律师事务所

中文名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性质 名词
组织形式 合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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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简介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公所”)创立于1996年5月,是国内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尚公所取得北京市司法局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参加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统一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险,具有抗风险整体实力。尚公所现有各类执业人员一百余人,办公地址在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三层,拥有整层两千余平方米办公场所。

律所业务

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尚公所已成为非诉讼业务为主诉讼业务为辅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在重大风险/危机处置、中央企业风险管理与防控、证券业务与资本市场、破产重整重组与恢复上市、企业改制重组与发行上市(IPO)、公司/项目并购重组、房地产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不良资产处置与资产证券化、公司僵局救济与风险处置、重大诉讼仲裁代理等方面积累了经验。

律所荣誉

★ 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

★ 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 北京市十佳律师

★ 北京市优秀律师

★ 北京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周年杰出律师

★ 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 北京律师行业奥运工作先进集体

★ 北京市东城区公益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 148法律服务专线专业网优秀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先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 北京市司法局免检所

★ 历年连续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综合考核统计排名中名列前茅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荣誉证书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荣誉证书

律所资质

◇ 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 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资格

◇ 从事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相关业务资格

◇ 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

◇ 中国国际商会(CCOIC)会员单位

◇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律师团成员

◇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项目审贷独立委员

◇ 中央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课题组成员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登记备案成员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

◇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中介服务机构

◇ 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中介服务机构

律所客户

几年来,尚公所已在许多领域中形成了稳定的客户群,主要包括:

◇ 政府机构,铁道部、中央民委、国家宗教事务局、人事部专家中心、北京铁路局等。

◇ 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First Federal Banking Corp.、北京市商业银行、哈尔滨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 大型中外企业,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物资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中集建设集团、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美国盛杰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代表处、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建设总公司、太阳计算机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智联招聘网、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

◇ 文化、社团、传媒等事业单位,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社、法制日报出版社、中国海洋报社、中国改革报社等。

律师介绍

李庆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高级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曾任职于昆明军区军事法院及中央军事委员会法制局。

李庆律师主要承办经济类法律事务,其中尤以危机处理、企业重组、房地产开发及重大诉讼等综合性业务见长。1999年曾被评为“北京市十佳律师”并名列榜首,2000年曾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荣膺“中国优秀律师”。

社会职务:西南政法大学、贵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贵州大学法学教育改革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原北京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常务理事、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工商联执行委员、东华门商会名誉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北京校友会名誉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律师校友联谊会会长;北京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发展委员会召集人。

宋焕政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律师团成员。曾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首席律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湘潭大学兼职教授。

宋焕政律师有近二十年从业经验。曾长期担任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和政府机构的主要法律顾问,擅长公司法、金融法和证券法。其中尤以重大危机处理、企业重组、公司证券、房地产投资与开发及重大诉讼等综合性业务见长,主办业务涉及金额累计数百亿元。

宋焕政律师2010年荣获“中国优秀律师”称号。

李汉成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人事厅副处长、经济审判庭审判员、高级法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

自2000年辞去公职后从事律师职业,主要承接和组织承办民商事及行政类法律服务业务,包括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和诉讼、仲裁及执行代理业务。

徐钢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曾在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庭从事民商事司法审判工作。

徐钢律师主要涉及的领域有房地产案件、普通民事案件、涉外诉讼及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等。同时,徐钢律师还参与了铁道部、中钢集团公司、中国民航集团公司等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权转让、公司并购、公司重组、公司上市、重大危机处理、投资风险评估及控制等。

张玮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并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学硕士学位。业务范围以经济类法律事务为主,其中尤以各类诉讼及仲裁业务见长,知识产权及国际贸易业务领域也成为张律师工作的重点。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创所合伙人之一。

孙卫宏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1988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主要承接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包括公司并购、重组、破产清算/重整以及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孙卫宏律师主要涉及借贷、证券、买卖、运输、租赁、建设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加工承揽、联营、股权转让、担保、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继承等各类纠纷。并担任多家政府及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尹艳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3-2004期间,作为教授级访问学者受邀于世界领先的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从事金融法的学习与研究。并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律研究中心校外导师。

尹艳律师主要承办商事诉讼类法律事务,其中尤以公司法、金融法、破产法领域内的诉讼和仲裁案件见长。曾担任多家金融机构、中外合资企业、国有及民营企业、教育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

陈国琴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厦门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陈国琴律师以代理公司筹建设立、境内外并购、资产重组、股票发行上市、投融资、税收筹划、金融及公司法律顾问等业务见长;还担任大型国有企业、信托公司、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等的常年法律顾问。

张纪东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诉讼业务委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曾在政府职能部门从事法制监察、法律服务、政务信息等工作。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张纪东律师主要承接和组织承办民商事及行政类法律服务业务,包括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和诉讼、仲裁及执行代理业务。并担任多家政府职责部门、公司法律顾问。多次参与政府职责部门及公司大型谈判,为其作出重大行政、经济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咨询意见。

杨通河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贵州大学法学客座教授。

杨通河律师精通金融投资法律业务,曾主持律师团队就建设银行上市前贵州片区不良资产剥离工作进行专项法律评审;近年来先后为多家房地产企业、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设计房地产项目、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高速公路项目结构化融资法律方案。近年来,杨通河律师还致力于中国天然资源和能源项目的战略性并购重组业务。

郭斌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事侦察专业,曾任职于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总队重案支队,在加拿大多伦多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与全国公、检、法机关及国外法学机构有非常良好的合作关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郭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多年,受聘担任过多家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刑事辩护领域、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法律领域、在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均有丰富的经验。郭斌律师及办理过的案件被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法制晚报等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

寇向卉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政法大学,英国埃克赛特大学,获得硕士学位。组办了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八年。执业经验近二十年。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WTO与反倾销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寇向卉律师主要从事外商投资法律业务、金融机构服务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公司法业务、公司重组并购业务及系列涉外业务。

周帆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后在厦门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进修。资深律师、经济师、国际商务师、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北京律协投资与贸易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理事、北京仙游商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律师实务客座讲师。曾任大学教师、中德合资企业副董事长、房地产公司和投资公司副总兼法务部主任、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国际事务部主任、资本证券部副主任等职。

周帆律师擅长投资融资、公司改制、并购重组、股权转让、上市辅导、房地产、国际经贸、BOT项目、企业管理的法律策划、诉讼及其他非诉业务。

伊娜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业务范围涉及民事、经济、刑事、行政诉讼领域,擅长办理知识产权、房地产等有关诉讼和仲裁业务;同时担任过数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对有关公司的制度设计、公司并购、重组、改制等公司业务有丰富的经验。

王纯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双专业学士学位。业务专长领域主要涉及金融、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等领域经济纠纷,涉案金额10余亿元,同时为多家公司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王纯律师曾任农业银行金融报编辑,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徐孔涛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拥有证券法律业务从业资格。擅长公司法和金融法,其中尤以股份改制、企事业重组和股票上市积累丰厚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深得好评。并于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刘志洪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度委员。毕业于北京大学分校,法学学士。擅长公司业务和金融业务,提供设立、购并、重组、改制各类公司和融资所需要的法律服务,起草、设计各种内部规章制度,提供各类清算活动所需要的相关法律服务,为客户设计、起草和审查各类合同文本,代表客户参加签约谈判等。为多家国家机关和公司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郭珊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中共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分校,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先后在北京市司法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国家专利局)、光大证券公司工作。多次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东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九洲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委员、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郭珊律师主要擅长诉讼、仲裁、公司、房地产、知识产权、证券及投资业务,担任国家机关及证券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汪爱君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任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主任,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承接、承办民商事类法律服务业务,包括公司设立、分立;公司并购、企业改制等专项法律工作服务;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以公司法律业务和各类诉讼法律业务见长。

丁晓琴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丁晓琴律师擅长公司业务,为多家公司、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公司收购与并购领域参予多项业务。

邹春雷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担任东城区物业管理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公益律师,擅长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投融资、媒体等领域法律业务;并为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胡彦乔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胡彦乔律师主要承办民商事及行政类法律服务业务,包括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外商投资、公司并购、公司重组改制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和诉讼、仲裁及执行代理业务。并担任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贾立华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担任法官十余年。

贾立华律师的专业领域是矿业服务、房地产开发服务、企业重组与并购、知识产权代理与诉讼,对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有较深研究,先后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工程建设、房地产、合同纠纷诉讼业务,对职务犯罪刑事辩护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谢通祥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律师司法网总裁、首席律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A级、《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谢通祥律师曾先后任公证处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中国中央数字电视法律频道制片人。

谢通祥律师擅长于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死刑辩护、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民事商事案件诉讼代理、股票发行上市发行与上市、企业兼并与重组、企业法律顾问、国务院与省级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谢通祥律师在从事法律实务的过程中特别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诸多法律领域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其办理的数以百计的成功案件及其提供的法律服务中,影响重大的有:

一、 杨方振抢劫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依法改判。

  2013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北省黄骅市法院开庭,就被告人杨方振因涉嫌抢劫罪被二审判处死刑一案进行复核。这是自2007年1月1日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以来,首次参照二审的庭审程序开庭、首次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公开开庭审理、也是首次在死刑复核阶段由辩护律师与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三方参与办理具体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只有三次开庭审理具体刑事案件杨方振案为其中之一,该案被誉为“中国死刑复核第一案”

二、踢死警察的温珂故意杀人罪死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依法改判。

三、累犯李某再次犯故意杀人抢劫罪死刑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死刑,依法改判。

四、中俄特大跨国贩毒案李菲贩毒辩护

五、北京市中汽乾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明坤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

六、刘清春滥伐林木罪无罪释放。

七、为公安部督办中央电视台直播开庭的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新型特大“地沟油”大案被告人之一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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