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地方税务局

威海市地方税务局

中文名 威海市地方税务局
成立时间 1994年8月
目录导航

税局概况

威海市地方税务局简介: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税务机构分设的决定,1994年8月威海市地税局成立,主要职责是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领导全市地方税收工作,加强税收征管,组织地方财政收入,抓好全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旅游事业费、水利建设基金等16种税费的征收管理。

下属分局

现辖有直属征收分局、涉外分局、稽查局、纳税服务中心4个直属单位,下辖荣成市地税局、文登市地税局、乳山市地税局3个地税局和环翠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3个分局。

机构职能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报道、信息、督促检查、档案、会议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拟定全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本局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以及系统外涉税文件的备案、备查、上报和牵头会签工作;贯彻执行地方税收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市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地方税收重大案件的审理;负责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普法教育、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及相关证件的管理;负责税制运行情况的监测工作;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组织开展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调研。

税收管理一科

负责流转税、财产行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营业税及其他财产行为各税的税收管理制度、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税收减免及其他涉税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负责有关税种代扣代缴的管理工作;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发展旅游事业费等规费的代征管理工作;负责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的资料调查工作。

税收管理二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制度、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税收减免及其他涉税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组织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负责所得税代扣代缴的管理工作。

征收管理科

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地方税收征管制度、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征管文书、征管档案、普通发票以及征管范围的界定等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欠缴税款、呆账税金、核销死欠的管理工作;负责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报批;负责集贸市场和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负责司法保障、协税护税工作;负责税控装置的推行和应用管理;负责委托代征、纳税人信誉等级以及办税员等的认定管理;牵头组织征管综合质量考核;监督管理税务代理机构。

计划统计科

贯彻落实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税收票证的各项制度、办法;编制全市地方税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指导、管理组织收入工作;负责税收会计核算、管理、审计、监督、电算化工作,汇总、分析及向有关部门提供税收计划、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编制、上报有关报表;负责税收票证、税款提退管理工作;组织税源调查和税源监控。

财务装备科

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编制系统财务收支预、决算;统一管理系统各项经费、装备和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系统财务审计,监督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财务与会计工作。

组织人事科

负责本系统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单位和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承办本市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政治工作科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着装税容风纪管理工作;组织目标管理考核和本系统表彰工作;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工作。

机关党委与政治工作科合署。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上级行政监察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纠风工作;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工作;查办和督办本系统违法违纪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稽查局

贯彻落实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编制税收稽查计划;实施辖区内地方税收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负责一般案件审理,案件执行;指导、监督全市稽查工作;负责群众举报税收案件的受理、查处及转办工作;办理涉税违法案件的移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管理税务检查证件。

直属征收分局

负责组织辖区内市属企业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入;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源调查和日常检查等工作;负责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税收减免及其他涉税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等管理工作;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涉外分局

负责组织辖区内涉外企业及其雇员、外籍人员地方税收入,执行国际税收双边协定;负责跨国企业、外国常驻机构、临时来华人员的涉税监控以及对大型跨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税务审计;负责涉外企业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税源调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税收减免及其他涉税相关事项的审核、审批、上报等管理工作;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纳税服务中心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纳税服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完成省、 市局统一部署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负责管理纳税申报,办理、审核、查验税务登记,受理、审核、出售发票;负责多元化申报方式的推广落实工作,规范、落实上门直接申报、邮寄申报、双委托申报及网络报税工作流程;负责对涉税审批有关事项的受理、承办、转报、送达等工作,主要包括延期缴纳税款、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减免税、企业财产损失、国产设备投资抵免和提取管理费、运输业自开、代开发票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对纳税人提供纳税辅导服务、维权服务和提醒服务,负责组织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推行公开办税;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威海地税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提供纳税咨询;负责对市长信箱及热线电话的受理、转办、回复工作;负责受理、转办、回复涉税投诉、举报和受理意见、建议;负责对同城通办业务的具体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调研。

获得荣誉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

现任领导

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姜永利(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曲仕军(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黄军强(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侯凤志(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叔娟(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段桂亭(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义航(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党委纪检组组长)

荣以杰(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君(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

现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3]

税局地址

地址:昆明路78号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