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江苏警官学院安德门校区管理委员会主任。[1]
2018年10月,任江苏警官学院副院长。[2]
2018年10月26日,江苏警官学院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学院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韩德明同志任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2]
韩德明 主任(右)江苏省重点建设学科诉讼法学学科带头人,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江苏社会科学》、《公安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司法现代性及其超越》、《侦查原理论》等学术专著,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江苏省“333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院学科带头人,院重点学科“诉讼法学”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