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12—1978.09 黑龙江省军区351医院战士
1978.09—1983.09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医疗系学习
1983.09—1989.09 黑龙江省武警总队医院医生
1989.09—1992.07 哈尔滨医科大学内科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2.07—1995.07 苏州医学院内科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5.07—1999.10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风湿内科医生(1996.09副主任医师;其间:1997.06—1998.08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药理基地博士后;1998.09—1999.07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药理专业博士后;1998.09副教授)
1999.10—2000.07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风湿内科副主任
2000.07—2001.12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风湿内科主任(2000.09主任医师)
2001.12—2002.09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2002.09教授)
2002.09—2003.09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书记
2003.09—2006.03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
2006.03—2008.01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口腔医学院院长
2008.01—2009.06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副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口腔医学院院长
2009.06—2010.02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副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口腔医学院院长,省血液肿瘤研究所所长
2010.02—2015.07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副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省血液肿瘤研究所所长
2015.07—2018.07 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副主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省血液肿瘤医院院长
2018.07—2019.03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
2019.03—2019.12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血液科教授
2019.12 退休[2][3]
擅长急慢性白血病,各类贫血、出血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4]。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信息中心主任、试验中心主任、血液肿瘤中心主任、血液内科主任
中国医师协会血液科医师分会常务委员
中华医学会血液病专业委员会委员
黑龙江省医学会血液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4][5]。
亚砷酸毒性机制及预警研究
微粒在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凝血病发病中的作用及机制研究
三氧化二砷治疗相关分化综合症发生机制及早期诊断的系统生物学研究
亚砷酸对白血病和人脑皮层神经元细胞膜作用靶点和机制研究
暂时渗透开放血脑屏障防治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6]。
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11项,多年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他主持的科研项目“三氧化二砷持续缓慢静脉输注法对白血病和实体瘤的治疗研究”获得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擅长各种血液病,特别是对造血干细胞移植、急慢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常见及疑难血液病的诊断和治疗。从事亚砷酸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研究二十余年,创立了亚砷酸持续慢静脉输注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亚砷酸治疗白血病相关的高白细胞血症。在国内首先发现了亚砷酸对细胞膜离子通道和细胞内钙的影响机制。在国内首先应用羟基脲脉冲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及相关研究,从事该项研究十六年,取得了明显的临床疗效。坚持一线医疗工作,定期出专家门诊及科主任查房,组织疑难病例讨论。经常组织及参与各类义诊及疑难病例会诊。
2021年10月,周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2022年6月,经查,周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接受合作企业为其子女支付费用,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定项目开工建设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医疗设备销售、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晋身为医疗卫生领域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为官不廉,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医疗卫生领域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收受巨额贿赂;为政擅权,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破坏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7]。
2023年3月17日,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院长周晋受贿一案。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晋及其辩护人参加诉讼。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3月至2019年9月,被告人周晋利用担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委员、院长,黑龙江省血液肿瘤研究所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医疗设备销售、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04万余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周晋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晋进行了最后陈述。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