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一)如代表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
(二)修改基金合同;
(三)终止基金运作;
(四)与其它基金合并;
(五)更换基金管理人;
(六)更换基金托管人;
(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情形。
该基金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