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卫声明

近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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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发表的对华政策声明。抗日战争爆发后,日本帝国主义加紧对华军事侵略,同时不断对国民党政府进行政治诱降。1937年11月5日,日本近卫文麿内阁通过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向蒋介石提出了日中“和平”七项条件:内蒙自治;在华北建立非军事区;成立新的亲日政权;扩大上海非军事区;停止反日政策;共同反共;减低日货关税;尊重外侨权利。蒋介石表示“可以讨论,并且觅取友好的谅解”。12月,因国民党在战事上受挫,日本提出更苛刻的条件:国民党政府必须放弃亲共和反日、反满的政策,与日满共同反共,在有必要的地区建立非军事区和特殊政权;日、中、满缔结经济合作协定;中国向日本赔款。由于全国人民强烈要求抗日,蒋介石不敢按日方的条件“议和”。

事件经过

首次声明

1938年1月16日

近卫声明近卫声明(2)在攻陷南京后,帝国政府为了仍然给中国国民政府以最后重新考虑的机会,一直等到现在。然而,国民政府不了解帝国的真意,竟然策动抗战,内则不察人民涂炭之苦,外则不顾整个东亚和平。因此,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与发展,并将与此新政权调整两国邦交,协助建设复兴的新中国。帝国政府尊重中国领土与主权以及各国在中国的权益的方针,当然毫无变更。现在,帝国对东亚和平的责任日益加重。政府期望国民为了完成这一重大任务而更加发奋。

二次声明

(1938年1月18日)

所谓“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较之否认该政府更为强硬。本来,从国际法上来说,为了否认国民政府,只要承认新政权,就可以达到目的。因此尚未到达正式承认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时期,这次开国际法上的新例,在否认国民政府的同时,把它彻底撇开。虽有发布宣战布告的流传,但帝国对无辜的中国民众并不敌视。又因为采取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立场,所以,更不需要发布宣战布告。

日本政府声明——虽国民政府,亦不拒绝

1938年11月3日

帝国所期求者即建设确保东亚永久和平的新秩序。这次征战之最后目的,亦在于此。

此种新秩序的建设,应以日满华三国合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立连环互助的关系为根本,希望在东亚确立国际正义,实现共同防共,创造新文化,实现经济的结合。这就是有助于东亚之安定和促进世界进步的方法。

近卫声明近卫声明(2)帝国所希望于中国的,就是分担这种建设东亚新秩序的责任。帝国希望中国国民善于理解我国的真意,愿与帝国协作。固然,如果国民政府抛弃以前的一贯政策,更换人事组织,取得新生的成果,参加新秩序的建设,我方并不予以拒绝。

帝国深信不疑,各国也将正确认识帝国的意图,适应东亚的新形势。特别是对各盟国的一贯厚谊,深表满意。

东亚新秩序的建设,渊源于我国的建国精神,完成这一 建设,是现代日本国民的光荣任务。帝国必须在国内各个方面坚决进行必要的革新,以谋扩充国家的整体力量,排除万难,为完成这一事业而迈进。

政府在此声明帝国一贯的方针和决定。

(选自《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第三次声明

1938年12月22日

日本政府,昭和13年曾一再声明,决定始终一贯地以武力扫荡抗日的国民政府。同时,和中国同感忧虑、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为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现已感到,中国各地

1925年,汪精卫担任中华民国政府主席,复兴的气势澎湃而起,建设的趋势,日盛一日。当此之时,政府向国内外阐明同新生的中国调整关系的总方针,以求彻底了解帝国的真意。

近卫声明近卫声明(4)日满华三国应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共同目标而联合起来,共谋实现相互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为此,中国方面首先必须清除以往的偏狭观念,放弃抗日的愚蠢举动和对满洲国的成见。换言之,日本直率地希望中国进而同满洲国建立完全正常的外交关系。

其次,因为在东亚之天地,不容有“共产国际”的势力存在。日本认为,根据日德意防共协定的精神,签订日华防共协定一事,实为调整日华邦交之急务。鉴于中国现实情况,为充分保证达到防共的目的起见,要求中国承认在防共协定继续有效期间,在特定地点驻扎日军进行防共,并以内蒙地方为特殊防共地区。

在日华经济关系上,日本既不想在中国实行任何经济上的垄断,对理解东亚新形势,并相应采取善意行动的第三国的利益,也不要求中国加以限制,始终只求日华的提携和合作发生实效。即要求在日华平等的原则上,中国承认帝国臣民在中国内地有居住营业的自由,促进日华两国国民的经济利益,并且鉴于日华之间历史上、经济上的关系,特别在华北和内蒙地区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积极地向日本提供便利。

以上是日本对中国所要求的一个大纲。如能彻底了解日本出动大军的真意,就能理解日本在中国所寻求的,既不是区区领土,也不是赔偿军费,其理自明。实际上,日本只要求中国作出必要的最低限度的保证,为履行建设新秩序而分担部分责任。日本不仅尊重中国的主权,而且对中国为完成独立所必要的治外法权的撤销和租界的归还,也愿进一步予以积极的考虑。

(选自《中国近代对外关系史资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事件结果

近卫三声明条件越来越苛刻,蒋介石的国民政府拒绝了近卫文麿的三次声明,此后蒋介石集团和日本进行私下谈判的“桐工作”。但近卫三声明得到了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的认同,1938年12月汪精卫叛国投敌。

事件影响

近卫文麿三次声明使国民政府内部发生分裂,蒋介石集团继续抗战,汪精卫集团则叛国投敌。

(本词条内容,由搜狗四史百科编委会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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