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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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文体局全称是文化体育局。和文化局不是一个机构文化体育局: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我市文化艺术、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研究指导文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安排文化体育经费,负责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指导以文补文、以副补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研究、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示范型、实验型文化艺术品种,指导全市剧团管理、剧种建设,监督全市文艺演出工作;管理全市重大文艺活动。 (四)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少年儿童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事业的发展。 (五)负责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有关制定和规划、指导、宣传等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和文物失盗、破坏、投机倒把等大案要案。 (六)综合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图书馆事业、电影发行放映等工作。 (七)管理全市书刊出版、图书发行、印刷复印、录音、录像以及文化理论研究。 (八)承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协调管理有关部门的体育活动;培训输送体育人才。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文体局的职责就是这些。 文化局不包括体育事业~!

政府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临桂县文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临桂县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临桂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临桂县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受理点为临桂县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桂县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桂林市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桂县虎山路154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5597880;传真号码:5597880;邮政编码:541100。

一、县文化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事业、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指导本县艺术创作与生产以及艺术和体育教育工作,推动各门类艺术和各项事业的创新发展,归口管理全县重大文体活动及其对外交流工作。

3、 管理和指导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及其检查工作。负责本县文化、体育经营项目的审批、年检;对全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单位及印刷企业的设立进行初审并报上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4、 管理社会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事业,管理公共图书、文博工作及电影发行放映和音像事业;管理和指导文化馆、文管所、图书馆、稽查队、业余体校、文工团、影剧院、电影公司、乡(镇)文化站的业务建设和事业发展。

5、 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及局机关的人事、教育、统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6、 依法查处或纠正文化体育经营和新闻出版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 管理全县著作权和出版发行工作,组织对图书的审读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视工作。

8、 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能

根据以上职责,临桂县文化体育局设4个职能股(室):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助局领导搞好机关事务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制定本局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本局文件、报告及规范性材料;负责机关电文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信息综合、文史编撰、会议及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管理、协助机关行政事务;协调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事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竞赛训练艺术股主要职责:

管理群众体育及艺术事业,并研究提出发展训练规划,指导艺术的创作与生产;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统筹协调重大文化活动和体育运动会的组织工作;指导业余艺术、体育人才的培训以及各行业、各部门艺术、体育协会工作;负责文艺、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管理及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体育、艺术经营活动进行审核。

3、市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研究草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履行对文化市场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的指导、监督;管理文艺演出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体育市场、新闻出版市场、音像及美术品市场;进行文化市场稽查,负责市场经营项目的许可证发放、审验备案及违法违规等案件的立案,报批和监督执行。

4、计划财务股主要职责:

管理本局行政、事业经费及国有资产的登记、填报;编制本局及直属单位财务的预、决算报表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职工工资、调资及财务统计、审计工作;规划、协调文化、体育设施的基建、维修工作;负责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的管理及机关后勤保障服务。

三、挂牌机构及工作职责

临桂县文化体育局加挂新闻出版(版权)局的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订全县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3、归口管理新闻出版市场,指导和管理市场的稽查工作。

4、负责图书、报刊的零售出租业的许可证发放。

5、对全县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6、负责对印刷企业设立及项目变更的资格初审和向上报批后备案。

7、负责对县内一次性使用的散页,折页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初审后报批。

8、管理全县著作权工作,协助、组织查处县内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

9、组织指导县内出版发行工作。

10、组织对图书的审读和对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听、审看工作,依法查处违禁出版物和新闻出版行业的违法违规活动。

四、领导班子及分工

张捷林(党组副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直管财务和人事工作;

邓流艳(党组书记):负责公共图书、党务、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学习、普法、工会、计划生育、局联系点工作。主管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分管图书馆;

周小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博、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内保、卫生、城乡清洁工程、职称评聘工作,分管办公室、文管所、市场办、稽查队;

程新贵(党组成员):负责群众文化、专业文艺演出、文化产业、妇女儿童工作,分管文化馆、文工团、影剧院、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联系指导乡镇文化站;

莫建华(党组成员):负责体育事业,分管业余体校,兼业余体校校长。

姚立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挂任宛田瑶族乡委员会副书记,县派宛田瑶族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长(挂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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