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义

林明义

中文名 林明义
逝世日期 2007年6月20日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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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林明义(1954年6月1日-2007年6月20日),中国台湾政治人物,中国台湾省云林县人,淡江大学研究 曾经代表台湾地区任职云林县第三、四届“立法委员”,2004年落选后淡出政坛,转往商界发展。

2007年6月20日逝于云林县虎尾家中。

人物事件

2003年6月6日喧腾一时的新瑞都弊案,检方即将侦结起诉,并对刘泰英求处重刑。选举选举

据透露,检方认定刘泰英涉嫌长期利用“中华开发董事长”、国民党“投管会主委”职务,涉入“中广”、“展云”等10余起弊案收受不法佣金,涉及业务侵占、背信、伪造文书、违反证券交易、商业会计、公司、洗钱防制相关规定等罪嫌。检方认为刘泰英牵涉多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恶性重大,将向法院求处重刑。

被起诉的被告,可能包括刘泰英、“中华开发”副总经理施哲雄、前“立委”林明义、前“总统府秘书室主任”苏志诚胞弟苏志仁等多人。

另据报道,新瑞都弊案再爆刘泰英涉及内线交易的“案外案”。检调查出,刘泰英疑在1999年间,利用“中华开发”现金增资44亿余元机会,指示亲信以关系企业“昌泰”、“隆润”投资、其子刘昭毅、开发员工与家属为人头户,事先大买开发股票,事后再陆续出脱股票获利超过5000万元,并将获利款项汇回刘泰英关系人帐户,涉嫌内线交易及洗钱弊端。[1]

2008年10月19日,台湾检调机关追查扁家海外洗钱案,查出元大银行副董事马维辰在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结婚前后,曾分次共汇款十八万美元到扁家人头、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的特别助理蔡铭哲海外账户;检方提讯蔡时,蔡承认这笔钱是元大给吴淑珍的。

陈致中与黄睿靓在二00五年六月结婚,当时元大马家刚拿下复华金经营权,而马维辰也在陈致中结婚前后,以公司公关费用的名义,将十八万美元(约台币六百万元)分散购买美金支票,用自己与旗下理财顾问林明义、两名助理等四人的账户,分批转汇到蔡铭哲的海外账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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