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供销合作社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

中文名 桂林市供销合作社
组建时间 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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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桂林市召开全市供销工作会议桂林市召开全市供销工作会议桂林市供销合作社机关根据市政办[2004]3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核定机关事业编制共26人(近两年又调入军转干部4人,共30人),核定设置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劳动保障科、经济发展科、财务审计科、合作指导科。2005年,由于工作需要,市供销社向政府申请增设了1个社有资产管理科。

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拟订并落实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供销合作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负责指导各级联社发挥人才、信息、科技、经济优势。

(四)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六)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七)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张耀中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市社党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劳动保障科、财务审计科。

廖梅影 副主任

分管社有资产管理科,协助分管财务审计科。负责市社直属企业资产监督、项目开发、资产处置管理;负责县供销社社属企业、基层社社有资产管理的指导、协调;负责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及工业企业帮扶;负责系统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安全生产(经营)、安全保卫、抗灾抢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生灾害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

陈华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分管人事劳动保障科;负责党务、信访、人事、劳资、计生、妇联、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和普法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职业教育、扶贫支教;配合协调完成新农村建设及市委、政府布置的有关中心工作。

何宗良 党组成员

分管合作指导科。负责协调、服务、指导县供销社及所属企业、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参与农业产化经营,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济组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信息平台建设。

苏绍维 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负责处理市社机关日常行政、文秘事务;负责市社机关绩效考评;负责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负责组织开展市社机关各种活动;负责对外宣传、联络、来往接待、文电处理、保密、内勤管理等。

张海英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经济发展科。负责供销社系统综合业务、农产品流通、新网工程;负责直属企业改制、重组、发展;负责业务技能培训。

协助联系市振合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市第二农资公司、市果菜总公司、市土产棉麻总公司。

聂林峰 调研员

协助分管经济发展科。

曾祥君 调研员

协助分管合作指导科。

李海健 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人事劳动保障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市社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有关报告、文件及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和机关后勤工作及本系统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劳动保障科

协助市社党组管理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干部档案、机关离休人员服务管理及协调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信访接待;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社会保障等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宣传、纪检、监察、群团、计生等工作,以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科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等购销政策及指导其经营活动;负责市社直属企业的改革整顿、注册登记;组织对城乡市场的分析、预测和发展的研究工作、负责职工的教育培训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审计、税务、信贷等方面的法规、制度;负责年度预决算和市社机关的财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系统财会报表、审计报表及财会分析的汇总、编制和上报;负责系统内部的财务检查和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工作;

负责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的营运;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承担法律咨询、代理诉讼和系统内部的经济纠纷;负责直属企业财产保险的经办、理赔业务;制定全系统的基建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合作指导科

负责指导县联社、县属企业、基层供销社的改革、整顿,指导全系统的经营组织和网络建设以及创先、评优等活动的组织评选和申报;负责全市供销系统的科技、信息工作;指导、协调兴办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搞好各项为农服务工作;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以及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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