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录导航

基本内容

银川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7年5月17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原银川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为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口原银川市房管局管理。2003年3月,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成立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保值和归还。并在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分别设立管理部(2009年12月经上级部门审批后更名为分中心)。2005年5月,宁夏煤业集团住房公积金正式移交“中心”管理,成立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煤分中心,主要负责宁煤集团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与管理。2010年“中心”先后在西夏区、金凤区、阅海万家项目售楼部设立了三个办事处,极大地方便了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2011年6月兰州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银川管理部正式移交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更名为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至此,银川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信贷管理处、基金核算处、项目贷款处、信息管理处、监察审计处7个处室,下设5个分中心、3个办事处,住房公积金管理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目前,我中心建立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及微博,开通了“6027011、6027601、6029783和6029370(监督投诉电话)”语音咨询电话(年内将统一更换为12329服务热线),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各下设分中心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主要是负责银川所辖县(市)、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经过近20年的发展壮大,我中心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制度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家喻户晓,政策深入人心,广大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极大地改善了住房条件。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