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原借款

西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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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为了向中国输出资本,1916年12月,日本的兴业、朝鲜、台湾三家银行在政府的支持下组成特殊银行团,专事对华投资。1917年8月,段祺瑞政府也成立了中日合办的中华汇业银行,作为卖国借款的经手机关。日本三家银行所组成的特殊银行团,只是名义上的承借银行,实际上,所借款项均由日本政府从国库预备金中支出。同时,所借款项不以日本政府名义出面,而是由以寺内正毅私人代表身份的西原龟三出面联络。对华借款由特殊银行团承借并由西原龟三出面,这是日本政府煞费苦心的特殊安排,以避免其他帝国主义的注意和干涉,实现其单独对华借款的野心。

事件经过

西原借款1917年至1918年间,北洋军阀段祺瑞政府向日本一系列公开的和秘密的借款的总称。。段祺瑞政府通过西原龟三向日本借了一系列款项,其中最大的八次借款总额达1.45亿日元,这笔外债就叫“西原借款”。为取得这笔款项,段祺瑞把东北的修筑铁路、砍伐森林和采矿等一系列中国主权出卖给日本,为日本后来全面侵占东北埋下隐患。

西原借款附有《山东密约》,即山东问题换文。它规定“日本国军队除济南留一部分外,全部均调集于青岛”,胶济铁路“归中日两国合办经营”等。段祺瑞政府通过驻日公使章宗祥对此表示“欣然同意气段祺瑞政府还以“铁路檎借款"、“矿山借款”等名目,将东北的吉长、吉会铁路和所谓满蒙五路以及吉林、黑龙江两省的森林、金矿抵押给日本;以电话、电报、无线电等名目,将中国的电讯事业权让与日本。这样,日本就几乎控制了中国的财政、税收、银行、电信、军队、警察等主权,攫取了许多铁路、森林和矿山的经营权,侵占了中国的大片领土。

1917年张勋复辟失败,段祺瑞重任内阁总理后,立即对德宣战。借此大肆扩充皖系势力,推行武力统一政策,不断盅动内战。为此,向日本借得大批款项,其数额超过清政府和袁世凯政府向日本借款总数的3倍。自1917年8月至1918年9月,段祺瑞政府先后借款16次,总额在3亿日元以上。1917年8月,段祺瑞政府的财政总长梁启超同日本签订了第一批借款合同。9月,由亲日派曹汝霖经手,与日本签订了交通银行业务借款合同。此外,还有军械、火灾、印刷、无线电、有线电、森林等各种名目的借款。其中8次借款由日本寺内正毅内阁代表西原龟三与中国交通总长曹汝霖经手,合计1.45亿日元,故称“西原借款”。

事件结果

西原借款从名目上看,除参战借款外,均属经济借款。但实际上并未用于该项名目,而是90%以上都用于政府的军政开支和偿还内外债本利。段祺瑞政府财政总长曹汝霖承认,当时北京政府军政费用每月需2000万元,而财政部可靠收入每月不足1200万元,所缺800万元则依靠借款弥补。章宗祥也供认,借款常被政府移用,由于军费所需,所借款项就无形地消失了。段祺瑞政府利用日本的支持,维持独裁统治,进行“武力统一”,如同段祺瑞的心腹徐树铮所说:“我北军权势消长,与日本寺内内阁利害相通。”日本政局虽有变更,然“扶持我派宗旨,始终不变”。

段祺瑞政府为了取得借款,不惜大量出卖国家民族主权,而日本则通过借款进一步从政治、经济和军事方面加紧对中国的控制。

事件影响

寺内正毅曾得意地说,通过向中国借款,日本所攫取的政治、经济特权“何止十倍于二十一条”。段祺瑞则利用这一借款,建立起“参战军”,进一步加强了皖系军阀的实力。

(本词条内容,由搜狗四史百科编委会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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