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宪法第114条规定,国民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哥国民议会的前身是1811年新格拉纳达联合省的联邦议会和1819年安戈斯图拉国民议会。安戈斯图拉国民议会是根据西蒙·玻利瓦尔和弗朗西斯科·安东尼奥·萨亚(Francisco Antonio Zea)的思想而召开。1821年5月6日召开的库库塔(Cúcuta的音译,为哥北部一个省份)制宪会议,制定了哥伦比亚第一部宪法,规定国民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1823年11月第一届国民议会开始工作。
本届国会于2018年7月20日成立,任期4年,其中参议员108名,众议员172名。现任国会主席兼参议长埃内斯托·马西亚斯·托瓦尔(Ernesto MACÍAS Tovar)、众议长亚历杭德罗·卡洛斯·查孔·卡马戈(Alejandro Carlos CHACÓN Camargo)均于2018年7月就职,任期1年。
哥伦比亚实行总统制,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国民议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构,享有较高的地位,拥有较大的独立性。
国民议会负责选举宪法法院大法官,最高司法委员会下属的纪律法庭法官、国家审计长以及人民卫士。
宪法第174条规定,参议院受理众议院对共和国总统、内阁部长、最高法院法官、行政法院法官、宪法法院法官、最高司法委员会成员、国家总检察长的指控案。宪法第175条规定,参议院在对上述官员的审理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公开受理指控时,被指控人事实上停职。
2.如指控涉及职务犯罪,或因行为不良而不称职者,参议院只能给予撤职、暂时或彻底剥夺政治权利的惩处;如果事实认定他应对其他罪行负责时,应由最高法院对其进行刑事审判。
3.若指控涉及刑事犯罪,则参议院仅宣布是否应予审理,若需继续审理,则应将被指控人移交最高法院处置。
4.参议院可将案件的审理委托给其内部一个代表机构,同时保留审判和最后判决的权力。最终判决应由至少三分之二的出席议员作出,并在公开会议上予以宣布。
宪法第132条规定,国民议会议员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哥伦比亚负责国会选举的机构为全国选举委员会。下次换届选举的时间为2010年3月。
国家各级行政官员必须停止公共行政职务一年后,才有资格当选两院议员。任何被法律处以劳役或监禁的公民都不能当选参、众两院议员,被判刑的政治犯不受此项限制。
宪法第172条规定,出生于哥伦比亚、享有公民权、年满30周岁的哥伦比亚人,有资格当选参议员。参议院议员102名,包括从全国范围内选出的100名参议院议员和全国印第安社团选出的2名参议员。参议院每届任期4年,每4年全部改选,可连选连任;宪法第177条规定,年满25岁、享有公民权的公民均有资格当选众议员。众议员每届任期4年,每4年全部改选,可连选连任。现有众议员166席。
宪法第176条规定,众议院的议员由各省选区和特别选区选举产生。每个省和圣菲波哥大特区各自成为一个选区,每个选区可选出2名众议员,在此基础上,凡超过25万人的省可增选1名众议员。另外,少数民族、政治少数派和侨居在国外的哥伦比亚人组成一个特别选区,可选出5名众议员。
哥伦比亚2006—2010年各党派参、众两院席位
政 党 名 称 | 参议院(102) | 众议院(166) |
民族团结社会党,又称“U党”Partido Social de Unidad Nacional | 20 | 30 |
保守党Partido Conservador | 18 | 29 |
自由党Partido Libcral | 18 | 35 |
激进变革Partido Cambio Radical | 15 | 20 |
民主变革中心党Polo Democrtico Alternativo | 10 | 8 |
Convergencia Ciudadana | 7 | 8 |
MovAlasEquipo Colombia | 5 | 8 |
Partido Colombia Democrática | 3 | 2 |
MovColombia Viva | 2 | |
MovMira | 2 | 1 |
MovPorel país que soamos | 2 | |
MovAlianza Social lndigena | 1 | |
MovAutoridades Indigenas | 1 | |
MovApertura Liberal | 5 | |
MovIntegración Reg | 4 | |
MovHuila Nuevo y Liberación | 2 | |
MovNacional | 2 | |
MovPopular Unido | 2 | |
MovAROUNINCCA | 1 | |
MovAlianza Afrocolombiana | 1 | |
MovParticipación Popular | 1 | |
MovDe Salvación Nacional | 1 | |
MovMoral | 1 | |
MovNacional Progresista | 1 | |
Partido Opción Centro | 1 | |
Partido Acción Social | 1 |
政 党 名 称 | 参议院(102) | 众议院(166) |
民族团结社会党,又称“U党”Partido Social de Unidad Nacional | 20 | 30 |
保守党Partido Conservador | 18 | 29 |
自由党Partido Libcral | 18 | 35 |
激进变革Partido Cambio Radical | 15 | 20 |
民主变革中心党Polo Democrtico Alternativo | 10 | 8 |
Convergencia Ciudadana | 7 | 8 |
MovAlasEquipo Colombia | 5 | 8 |
Partido Colombia Democrática | 3 | 2 |
MovColombia Viva | 2 | |
MovMira | 2 | 1 |
MovPorel país que soamos | 2 | |
MovAlianza Social lndigena | 1 | |
MovAutoridades Indigenas | 1 | |
MovApertura Liberal | 5 | |
MovIntegración Reg | 4 | |
MovHuila Nuevo y Liberación | 2 | |
MovNacional | 2 | |
MovPopular Unido | 2 | |
MovAROUNINCCA | 1 | |
MovAlianza Afrocolombiana | 1 | |
MovParticipación Popular | 1 | |
MovDe Salvación Nacional | 1 | |
MovMoral | 1 | |
MovNacional Progresista | 1 | |
Partido Opción Centro | 1 | |
Partido Acción Social | 1 |
宪法第150条规定,国民议会负责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对行政部门进行政治监督。国民议会行使下列职能:
1.制宪职能:通过制宪会议修改宪法。
2.立法职能:制定、解释、修改和废除所有立法部门的法律和法规。
3.监督职能:敦促和传唤内阁和其他部门官员,了解被指控的国家高级官员的情况,对那些不负责任官员可采取不信任案和观察。
4.司法职能:对渎职的国家官员进行审判。
5.选举职能:选举共和国总审计长、国家总监察长、宪法法院大法官、最高司法委员会和纪律法庭的法官及人民保卫员。
6.公共检察职能:可以通过指控委员会调查有关问题,以口头或文字声明传讯任何自然人和法人。
7.礼仪职能:出席接待外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仪式。
此外,议会授权总统在紧急状态时行使特殊权力,议会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取消和改变这种权力。
参、众两院职权:
根据宪法第173条规定,参议院有如下职权:接受或不接受总统和副总统的辞职;审核政府提议的高级军官的晋升;批准总统出访;在总统出访期间,授权副总统行使总统职权;批准外国军队过境;授权政府向他国宣战;选举宪法法院法官;选举国家总监察长。
根据宪法第178条规定,众议院有如下职能:选举人民保卫员;审核共和国总审计长提交的关于预算总账目和国库总账目;在具有宪法或法律理由的情况下,向参议院指控共和国总统、各部部长、宪法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行政法院法官、最高司法委员会成员和国家总检察长;处理国家总检察长或个人提出的对上述官员的控告,根据总检察长或个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向参议院提起诉讼等。
常设委员会
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设立7个常设委员会,负责处理宪法和法令草案的第一轮辩论。参、众两院各委员会名称如下:
委员会 | 议 员 人 数 | |
参 院 | 众 院 | |
第一委员会:宪法委员会 | 19 | 33 |
第二委员会:外交和国防委员会 | 13 | 19 |
第三委员会:财经委员会 | 15 | 27 |
第四委员会:预算委员会 | 15 | 27 |
第五委员会:环境委员会 | 13 | 18 |
第六委员会:通信和科技委员会 | 13 | 18 |
第七委员会:卫生和社会保障委员会 | 14 | 19 |
此外,参众两院还设有专门和特别委员会。
委员会 | 议 员 人 数 | |
参 院 | 众 院 | |
第一委员会:宪法委员会 | 19 | 33 |
第二委员会:外交和国防委员会 | 13 | 19 |
第三委员会:财经委员会 | 15 | 27 |
第四委员会:预算委员会 | 15 | 27 |
第五委员会:环境委员会 | 13 | 18 |
第六委员会:通信和科技委员会 | 13 | 18 |
第七委员会:卫生和社会保障委员会 | 14 | 19 |
会议类别
例行会议(ordinaria)、特别会议(extraordinaria)、专门会议(especial)、加时会议(permanente)、预定会议(rescrvada)
会期
2009年议会会期如下:3月16日为2008年至2009年度第二会期开始;6月20日为2008年至2009年度会期结束;7月20日为2009年至2010年度第一会期开始;12月16日2009年至2010年度第一会期结束。
法定出席人数
在不涉及表决的讨论中,至少该议院或者委员会成员的四分之一出席;
表决的法定出席人数又可分下列情况:该机构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三分之二及以上;四分之三及以上。
大多数
简单(Simple)大多数:所得票数达到投票人数的半数加一
绝对(Absoluta)大多数:所得票数达到该机构组成人员的半数加一
可靠(Calificada)大多数:所得票数达到投票人数或者全部成员数目的三分之二
特别(Especial)大多数:所得票数达到投票人或者全部成员数目的四分之三
表决方法
一般投票(ordinaria)、记名投票(nominal)和无记名投票(sccreta);
一般投票适用于宪法、法律或法规没有要求记名投票的情况;
记名投票:投票时,按照姓名音序排列的次序,当点到议员的名字时,议员回答“是”或者“否”。
无记名投票: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情况。比如涉及到选举时必须适用无记名投票。当投票人数与票数不符时,可以重新投票。
议案种类:组织性议案(Orgánica)、章程性议案(Estaturaria)、预算议案、人权议案、国际条约议案。
如下部门有权向参众两院的秘书处提交议案草案:
1.国民议会的议员以个人或者党团名义提交;
2.政府通过其管辖的各部委;
3.宪法法院;
4.最高司法委员会;
5.最高法院;
6.行政法院;
7.国家选举委员会;
8.国家总监察长;
9.国家总审计长;
10.国家总检察长;
11.人民卫士。
此外,达到如下标准的可联名提交民意草案:
1.相应时期选民的5%
2.国家市政议员数目的30%
3.国民议会议员数目的30%
议案提出以后,应当首先在国民议会予以公布,之后在相应的委员会展开讨论。通常每一个议案必须要有一名或者几名提案人,相关委员会的领导班子有权指定提案人。第一轮辩论通过之后,提案退给提案人或该委员会的某一名成员,以便对其表述加以规范,为下一轮辩论作准备。
参众两院相应委员会的辩论通过之后,提交政府审批、签署。政府驳回议案有两种情况,若全盘否定,则退给全会;若部分否定,退给相应的委员会;通常政府驳回议案有违宪和不合时宜两种情况。若政府认定违宪,而委员会坚持其提案,则该议案将提交宪法委员会,由其在6天内作出仲裁。
议员享有如下权利:
1.在议会会议上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2.参与常设委员会的权利
3.质询政府官员
4.按月领取薪水(议员月薪为21045628比索,约合1万美金,参议员在此基础上稍高)
议员义务如下:
1.出席会议。
2.遵守议会规章制度。
3.不得以权谋私。参众两院议员任职期间禁止个人与管理、经营和投资公共资金的、有私人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签订合同,或经营有关的业务;禁止议员担任各级分权部门或负责税收部门的董事会成员、公共和私人部门的职务。
4.申报个人财产。
宪法规定,来自一个政党或者社会组织的议员组成一个党团。通常认为,党团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因为几个党团之间的辩论相较议员之间的辩论更加有效。党团还保证了公共部门参与到政策法律的产生过程,使执政者和公共机构的关系更加透明。
宪法同时规定,议员不是党的代表,而是国家公民的代表,议员的言论和表决权神圣不容侵犯。议员在辩论时,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他们仅对其所属的议院负责,也可发表反对所属政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