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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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史

哥伦比亚宪法第114条规定,国民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行使国家立法权。哥国民议会的前身是1811年新格拉纳达联合省的联邦议会和1819年安戈斯图拉国民议会。安戈斯图拉国民议会是根据西蒙·玻利瓦尔和弗朗西斯科·安东尼奥·萨亚(Francisco Antonio Zea)的思想而召开。1821年5月6日召开的库库塔(Cúcuta的音译,为哥北部一个省份)制宪会议,制定了哥伦比亚第一部宪法,规定国民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1823年11月第一届国民议会开始工作。

本届国会于2018年7月20日成立,任期4年,其中参议员108名,众议员172名。现任国会主席兼参议长埃内斯托·马西亚斯·托瓦尔(Ernesto MACÍAS Tovar)、众议长亚历杭德罗·卡洛斯·查孔·卡马戈(Alejandro Carlos CHACÓN Camargo)均于2018年7月就职,任期1年。

地位

哥伦比亚实行总统制,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国民议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构,享有较高的地位,拥有较大的独立性。

国民议会负责选举宪法法院大法官,最高司法委员会下属的纪律法庭法官、国家审计长以及人民卫士。

宪法第174条规定,参议院受理众议院对共和国总统、内阁部长、最高法院法官、行政法院法官、宪法法院法官、最高司法委员会成员、国家总检察长的指控案。宪法第175条规定,参议院在对上述官员的审理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公开受理指控时,被指控人事实上停职。

2.如指控涉及职务犯罪,或因行为不良而不称职者,参议院只能给予撤职、暂时或彻底剥夺政治权利的惩处;如果事实认定他应对其他罪行负责时,应由最高法院对其进行刑事审判。

3.若指控涉及刑事犯罪,则参议院仅宣布是否应予审理,若需继续审理,则应将被指控人移交最高法院处置。

4.参议院可将案件的审理委托给其内部一个代表机构,同时保留审判和最后判决的权力。最终判决应由至少三分之二的出席议员作出,并在公开会议上予以宣布。

议员选举

宪法第132条规定,国民议会议员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直接选举产生。哥伦比亚负责国会选举的机构为全国选举委员会。下次换届选举的时间为2010年3月。

国家各级行政官员必须停止公共行政职务一年后,才有资格当选两院议员。任何被法律处以劳役或监禁的公民都不能当选参、众两院议员,被判刑的政治犯不受此项限制。

宪法第172条规定,出生于哥伦比亚、享有公民权、年满30周岁的哥伦比亚人,有资格当选参议员。参议院议员102名,包括从全国范围内选出的100名参议院议员和全国印第安社团选出的2名参议员。参议院每届任期4年,每4年全部改选,可连选连任;宪法第177条规定,年满25岁、享有公民权的公民均有资格当选众议员。众议员每届任期4年,每4年全部改选,可连选连任。现有众议员166席。

宪法第176条规定,众议院的议员由各省选区和特别选区选举产生。每个省和圣菲波哥大特区各自成为一个选区,每个选区可选出2名众议员,在此基础上,凡超过25万人的省可增选1名众议员。另外,少数民族、政治少数派和侨居在国外的哥伦比亚人组成一个特别选区,可选出5名众议员。

哥伦比亚2006—2010年各党派参、众两院席位

政 党 名 称 参议院(102) 众议院(166)
民族团结社会党,又称“U党”Partido Social de Unidad Nacional 20 30
保守党Partido Conservador 18 29
自由党Partido Libcral 18 35
激进变革Partido Cambio Radical 15 20
民主变革中心党Polo Democrtico Alternativo 10 8
Convergencia Ciudadana 7 8
MovAlasEquipo Colombia 5 8
Partido Colombia Democrática 3 2
MovColombia Viva 2
MovMira 2 1
MovPorel país que soamos 2
MovAlianza Social lndigena 1
MovAutoridades Indigenas 1
MovApertura Liberal 5
MovIntegración Reg 4
MovHuila Nuevo y Liberación 2
MovNacional 2
MovPopular Unido 2
MovAROUNINCCA 1
MovAlianza Afrocolombiana 1
MovParticipación Popular 1
MovDe Salvación Nacional 1
MovMoral 1
MovNacional Progresista 1
Partido Opción Centro 1
Partido Acción Social 1

职权

政 党 名 称 参议院(102) 众议院(166)
民族团结社会党,又称“U党”Partido Social de Unidad Nacional 20 30
保守党Partido Conservador 18 29
自由党Partido Libcral 18 35
激进变革Partido Cambio Radical 15 20
民主变革中心党Polo Democrtico Alternativo 10 8
Convergencia Ciudadana 7 8
MovAlasEquipo Colombia 5 8
Partido Colombia Democrática 3 2
MovColombia Viva 2
MovMira 2 1
MovPorel país que soamos 2
MovAlianza Social lndigena 1
MovAutoridades Indigenas 1
MovApertura Liberal 5
MovIntegración Reg 4
MovHuila Nuevo y Liberación 2
MovNacional 2
MovPopular Unido 2
MovAROUNINCCA 1
MovAlianza Afrocolombiana 1
MovParticipación Popular 1
MovDe Salvación Nacional 1
MovMoral 1
MovNacional Progresista 1
Partido Opción Centro 1
Partido Acción Social 1

组织机构

宪法第150条规定,国民议会负责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对行政部门进行政治监督。国民议会行使下列职能:

1.制宪职能:通过制宪会议修改宪法。

2.立法职能:制定、解释、修改和废除所有立法部门的法律和法规。

3.监督职能:敦促和传唤内阁和其他部门官员,了解被指控的国家高级官员的情况,对那些不负责任官员可采取不信任案和观察。

4.司法职能:对渎职的国家官员进行审判。

5.选举职能:选举共和国总审计长、国家总监察长、宪法法院大法官、最高司法委员会和纪律法庭的法官及人民保卫员。

6.公共检察职能:可以通过指控委员会调查有关问题,以口头或文字声明传讯任何自然人和法人。

7.礼仪职能:出席接待外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仪式。

此外,议会授权总统在紧急状态时行使特殊权力,议会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取消和改变这种权力。

参、众两院职权:

根据宪法第173条规定,参议院有如下职权:接受或不接受总统和副总统的辞职;审核政府提议的高级军官的晋升;批准总统出访;在总统出访期间,授权副总统行使总统职权;批准外国军队过境;授权政府向他国宣战;选举宪法法院法官;选举国家总监察长。

根据宪法第178条规定,众议院有如下职能:选举人民保卫员;审核共和国总审计长提交的关于预算总账目和国库总账目;在具有宪法或法律理由的情况下,向参议院指控共和国总统、各部部长、宪法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行政法院法官、最高司法委员会成员和国家总检察长;处理国家总检察长或个人提出的对上述官员的控告,根据总检察长或个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向参议院提起诉讼等。

会议制度

常设委员会

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设立7个常设委员会,负责处理宪法和法令草案的第一轮辩论。参、众两院各委员会名称如下:

委员会 议 员 人 数
参 院 众 院
第一委员会:宪法委员会 19 33
第二委员会:外交和国防委员会 13 19
第三委员会:财经委员会 15 27
第四委员会:预算委员会 15 27
第五委员会:环境委员会 13 18
第六委员会:通信和科技委员会 13 18
第七委员会:卫生和社会保障委员会 14 19

此外,参众两院还设有专门和特别委员会。

立法程序

委员会 议 员 人 数
参 院 众 院
第一委员会:宪法委员会 19 33
第二委员会:外交和国防委员会 13 19
第三委员会:财经委员会 15 27
第四委员会:预算委员会 15 27
第五委员会:环境委员会 13 18
第六委员会:通信和科技委员会 13 18
第七委员会:卫生和社会保障委员会 14 19

议员制度

会议类别

例行会议(ordinaria)、特别会议(extraordinaria)、专门会议(especial)、加时会议(permanente)、预定会议(rescrvada)

会期

2009年议会会期如下:3月16日为2008年至2009年度第二会期开始;6月20日为2008年至2009年度会期结束;7月20日为2009年至2010年度第一会期开始;12月16日2009年至2010年度第一会期结束。

法定出席人数

在不涉及表决的讨论中,至少该议院或者委员会成员的四分之一出席;

表决的法定出席人数又可分下列情况:该机构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三分之二及以上;四分之三及以上。

大多数

简单(Simple)大多数:所得票数达到投票人数的半数加一

绝对(Absoluta)大多数:所得票数达到该机构组成人员的半数加一

可靠(Calificada)大多数:所得票数达到投票人数或者全部成员数目的三分之二

特别(Especial)大多数:所得票数达到投票人或者全部成员数目的四分之三

表决方法

一般投票(ordinaria)、记名投票(nominal)和无记名投票(sccreta);

一般投票适用于宪法、法律或法规没有要求记名投票的情况;

记名投票:投票时,按照姓名音序排列的次序,当点到议员的名字时,议员回答“是”或者“否”。

无记名投票: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情况。比如涉及到选举时必须适用无记名投票。当投票人数与票数不符时,可以重新投票。

党团

议案种类:组织性议案(Orgánica)、章程性议案(Estaturaria)、预算议案、人权议案、国际条约议案。

如下部门有权向参众两院的秘书处提交议案草案:

1.国民议会的议员以个人或者党团名义提交;

2.政府通过其管辖的各部委;

3.宪法法院;

4.最高司法委员会;

5.最高法院;

6.行政法院;

7.国家选举委员会;

8.国家总监察长;

9.国家总审计长;

10.国家总检察长;

11.人民卫士。

此外,达到如下标准的可联名提交民意草案:

1.相应时期选民的5%

2.国家市政议员数目的30%

3.国民议会议员数目的30%

议案提出以后,应当首先在国民议会予以公布,之后在相应的委员会展开讨论。通常每一个议案必须要有一名或者几名提案人,相关委员会的领导班子有权指定提案人。第一轮辩论通过之后,提案退给提案人或该委员会的某一名成员,以便对其表述加以规范,为下一轮辩论作准备。

参众两院相应委员会的辩论通过之后,提交政府审批、签署。政府驳回议案有两种情况,若全盘否定,则退给全会;若部分否定,退给相应的委员会;通常政府驳回议案有违宪和不合时宜两种情况。若政府认定违宪,而委员会坚持其提案,则该议案将提交宪法委员会,由其在6天内作出仲裁。

机构设置

议员享有如下权利:

1.在议会会议上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2.参与常设委员会的权利

3.质询政府官员

4.按月领取薪水(议员月薪为21045628比索,约合1万美金,参议员在此基础上稍高)

议员义务如下:

1.出席会议。

2.遵守议会规章制度。

3.不得以权谋私。参众两院议员任职期间禁止个人与管理、经营和投资公共资金的、有私人权益的自然人或法人签订合同,或经营有关的业务;禁止议员担任各级分权部门或负责税收部门的董事会成员、公共和私人部门的职务。

4.申报个人财产。

对外交往

宪法规定,来自一个政党或者社会组织的议员组成一个党团。通常认为,党团是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因为几个党团之间的辩论相较议员之间的辩论更加有效。党团还保证了公共部门参与到政策法律的产生过程,使执政者和公共机构的关系更加透明。

宪法同时规定,议员不是党的代表,而是国家公民的代表,议员的言论和表决权神圣不容侵犯。议员在辩论时,可以自由发表意见,他们仅对其所属的议院负责,也可发表反对所属政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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