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规定,在不足18m距离范围内出现水平差超过4mm的三角坑时,必须立即予以消除。线路的行车速度越高,三角坑的危害性也越大,对它的限制也应越严。国外有的铁路规定,出现交替水平差的极限距离为25m。
线路上左右两股钢轨顶面的高度差称为线路水平,简称水平。在18M的线路范围内,先是左股钢轨比右股钢轨高,接着是右股钢轨比左股钢轨高,最后又是左股钢轨比右股钢轨高,俗称“三角坑”。在检查线路水平时,在《线路检查记录本》上出现“+、-、+”的情况,即为三角坑。
立体几何有这样一个定理:不在同一条直线上的三个点可以确定一个平面。一转向架的四个车轮中,也只有三个轮子能正常压紧钢轨,另一个形成减载或悬空。如恰好在这个车轮上出现较大的横向力,就可能使浮起的车轮只能以它的轮缘贴紧钢轨,在最不利的情况下甚至可能爬上钢轨,引起脱轨事故。
三角坑引起轮轨作用力变化,是影响行车平稳性的主要原因。三角坑的高点会使车辆出现侧滚,产生垂直振动加速度;三角坑低点会使车轮减载,当车轮减载量与荷载量之比大于0.8时,还有脱轨的危险。轨道“三角坑”必须引起重视,当三角坑和车辆偏载重合时再加上一些不利因素的影响会造成脱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