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意外险的保险责任一般涵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等保障,各保险责任具体诠释如下: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是全额给付。
2.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意外残疾是按比例给付,最高给付以身故给付为限。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意外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年龄在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保障全面。既保障意外死亡,又保障意外伤残和医疗。 投保范围广。 交费低、保障高。以最低廉的保费给保户提供最大的保障。[1]
保险公司对市场进行细分,又给综合意外保险创造了同类,比如: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他们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或某一项特定活动的加强保障,保障范围基本上能被综合意外保险所覆盖。
旅行意外就是对旅行途中的意外伤害的保障,有的产品也有特色的设计。
交通工具意外险,需要认清一个事实,这类保险是保障乘坐或驾驶某类交通工具时出现的意外伤害。从空间上说,出了交通工具,这类保险就无能为力了。这有别于我们通常认为的交通意外,比如过马路时不慎被撞伤,这样的保障需求只能依靠综合意外保险。
这样细分出来的保险产品,可以作为特殊时期的加强防护措施。综合意外适用于日常生活,但遇到临时安排出差、旅行,需要更频繁地换乘交通工具或需要保障攀岩、潜水这样的特定活动,一般意外保险可能额度不足或范围不够,就可以借由短期的交通工具保险和旅行险进行补充保障。
对疾病,很多人抱有这样一种可爱的想法,“我就是意外患病啊,又不是故意的”。这就不得不回到保险条款刻板的描述中去判断了:非疾病的。意外医疗保险只是针对意外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支出进行报销,一般要扣除免赔额,再按约定比例赔付。
综合意外险根据承保内容以及投保对象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种类,有少儿意外险、老人意外险、女性意外险、综合型意外险,保障内容不同,保障目的也不同。个人在选择意外险时,可以结合自己的年龄特征、保障需求或职业类别等条件进行选择。
意外是无处无时不在的,意外险作为个人保险规划中的第一份保险,是人人都应该购买的。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常出差的人士,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提供对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全面保障;经常外出旅游的人要特别关注旅游险。因此,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投一份意外险,规避个人意外风险,降低经济损失。
当前,意外险在个人保险规划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意外险时不知如何选择保额。钱袋网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可以根据年龄选择意外险保额,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未成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额在5万元左右即可
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可投10万。因此,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
2.成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额应尽量高一些
成年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而且面临的意外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成年人投保意外险,保障额度应尽量高一些。对于经常外出的商务人士,应投保交通工具意外险,保险期间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在100元-150元之间,保额在100万元左右。
3.老年人优先投保意外医疗保险
老年人是意外风险高发的群体,但多数意外险产品考虑到风险成本问题,会把投保年龄控制在60周岁以下甚至更低。因此老年人要重视未来意外风险的规避,在未到投保年龄限制以前购买意外险;而且应尽量选择补贴额度高、不限制理赔次数的意外医疗保险产品。
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
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1]
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同时,根据需要单独或者附加不同的意外险。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
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出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
很多旅游意外险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可根据需要附加相应意外险。
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限定。未成年人不具有劳动能力且没有工资收入,因此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是按照一个人10年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的,多数地区的少儿身故保额不超过5万元。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意外险时,应当注意身故保额的限制,超出保额部分无效。
购买意外险,需要注意一些限制环节,以免因为歧义引发不必要的争议。
首先,需要注意意外险的时间限制。
例如: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多少天内导致的身故、伤残和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至少不同的保险公司有3个不同的时间限制,分别是90天、180天和12个月。大部分的保险公司更多的是采用了180天作为一个时间限制。时间限制对于投保人而言,越是长期越是有利。
第二,要注意年龄的限制。不少保险在投保的时候规定了保险的投保年龄,比如同一个系列下分为好几种产品,每个产品的年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比如人寿的“慧择无忧综合意外医疗垫付保障”计划,有三个不同的系列,其投保年龄都是有不同的限制!在投保的时候要看清条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需要注意意外险的地域限制。
意外保险并非没有地域限制,不同的地域限制(如国内和国外、境外等)会直接影响到费率的高低,所以在选择意外保险时,对于地域的选择需要引起一定的关注。
最后,要关注意外险的医疗费用的限制。大部分的公司在医疗费用的定义一般都是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目前已经有部分保险公司的更新产品中,已经对这个社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了突破。在一起比较严重的意外事故中,可能比较昂贵的医疗费用的产生就是在社保范围以外的一些自费医疗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