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安汽车委托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发给吉利汽车的律师函,称吉利日前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大量抄袭长安概念车、量产车,严重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要求吉利方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吉利汽车则回应称,该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吉利品牌和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吉利方面强调,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从整个事件来看,首先,吉利发布的银河之光时间节点的确在长安概念车之后。其次,通过下面这幅对比图便能发现,吉利和长安的概念车的确有着诸多相似之处,包括两侧大灯造型和前包围造型。
不仅如此,如果深挖此次事件就会了解到,长安所说的“银河之光”,是吉利设计副总裁陈政设计的,而这位设计副总裁的前一份工作,则是在长安汽车,从2002年加入长安到2022年从长安离职,有20年的长安汽车职业生涯。因此两款车型有雷同之处就不难理解了。
其实放眼望观汽车市场,借鉴、抄袭的问题屡屡存在。早在多年前,众泰汽车一度模仿保时捷汽车,甚至在一次汽车展览会上,保时捷的总裁去到众泰展台参观,一时间让人尴尬不已。但是,如今的众泰已经不存在了,保时捷却混的风生水起。当然,除了保时捷与众泰,还有很多借鉴、抄袭的车企,而它们的下场无一例外没有好的。因此,尊重原创、大胆创新、不借鉴、不抄袭,未来的路才能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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