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可以不赔!保险公司已经赔偿了,家属还要求司机再赔偿60万,这不是讹人吗?
首先,路人违规穿越公路被撞死,责任完全在路人。而司机无违规的现象,所以司机是没有责任的。那么该案的交通事故认定,就是行人负全责,驾驶员无责任。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没有责任的,对于行人的损失,机动车一方应当承担不大于10%的赔偿责任。
这也就是说,即使机动车没有责任,但是也应当从保护行人的角度出发,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这对于行人来说,是够宽大的了。
其次,对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先行赔付,一般是先用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在按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付。
保险公司赔偿后,车主和驾驶员就没有赔偿义务了。
最后,路人因交通事故被撞死,一般情况的话,即使是机动车负全责,也只能赔偿60万左右。
而本案是机动车没有责任,司机也没有责任。即使是机动车一方应当赔偿10%的责任,也只是赔偿6万元左右。那么保险公司给付了相当的保险费用后,死者家属再要求司机赔偿60万,显然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因此对于这种无理的要求,司机完全可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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