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能借车!

都说借钱伤感情,很多时候借车也伤。生活中借车这件事,许多有车的朋友都遇见过。

近日凌晨,一辆粤T奥迪Q5私家车在珠海前河路急速掉头时,突然撞上路基翻滚出去。瞬间,奥迪右侧车身被弹起,右后轮挨着路基滑行,然后开始侧翻,5秒翻了360度。


事故中,奥迪车的维修费高达12万。而司机因酒后驾驶,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事故责任由司机黎某全部承担。

酒后驾驶发生事故,保险不赔!但这次事故,奥迪车损高达12万,司机黎某和车主刘某都在车内,那么这12万维修费用,应该由谁负责?


与此类似,前不久庐江县环湖大道曾发生过一起惨烈车祸,一辆奥迪R8跑车冲入对面车道与一辆帕萨特相撞,事故导致三人当场死亡。

当时司机并非车主。车主将车借给当事人,当事人又把车给当事司机开。事发当时,当事人正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关键车主还没有来得及上牌就被撞报废了。并且由于驾驶人员涉及违法醉驾,保险公司一分都不理赔,求车主心理阴影面积。


女生借男同学凯迪拉克开,撞坏奔驰宝马。凯迪拉克保险已经过期,车主需要交2倍罚款,需要赔付奔驰宝马至少6万元,自己维修至少10万。借车一事所托非人,带来的麻烦远远超乎想象。


上个月河北石家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宝马X6超速冲上河堤,车上四人丧命。但司机并非车主,车是向朋友借来的,也就是说原车主不仅要承担车辆的维修费用(已经没有维修价值了),还要赔偿车上乘客的死亡赔偿金。车主好心好意的一次借车,却落到这种下场,可以说是悔不当初。


相比交通事故,还有更奇葩的。四川省绵阳市交警部门不久前发现一辆私家车在15个月内,交通违法行为高达271起,平均每月违章达18次,累计扣分达1086分,需缴纳罚款43450元。


但车主却觉得很冤,因为车根本不是他开的,而是借给一个朋友……实力坑啊,看来借车还需看人品。


同样被坑的还有湖北的冯女士,她以59万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保时捷Macan二手车,首付24万,按揭3年每月还款1万5。因当时她还在考驾照,车辆暂时闲置,正好一位姓蔡的朋友找她借车,她碍于情面便同意了。


几个月过去了,对方没有还车的意思,4月份冯女士多次催促蔡某还车,可他屡次找借口推脱。随后,冯女士发现:自己的保时捷车早在1月10日就被蔡某以14万的价格抵押给了借贷公司,要想赎回需要缴18万元才可取车。


这分明是恶意侵占财产啊……

其实,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哪些情形是车主有过错呢?1、明知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导致事故发生,例如刹车不灵导致追尾;

2、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明知驾驶人饮酒、吸毒、疲劳驾驶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

车主无赔偿责任的3种情况

1、借车人有合法驾驶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车主无过错须满足以下3点:

(1)借车人有驾照且未吊销和过期;

(2)准驾记录与所驾车型相符;

(3)对方借车时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

2、因机动车使用人造成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3、借车人肇事后逃逸

车主无过错,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借出后驾驶人肇事逃逸,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如果车主无法举证肇事人责任,则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导致肇事司机赔偿不了时,法庭会判决车主垫付赔偿金,但垫付金额不会超过汽车自身价格。事后,车主可以向肇事司机或者其家属追讨垫付的金额。

这两种情况保险不赔

1、未经车主同意2次转借或多次转借;

2、驾照不合法、准驾类型不符、酒驾等。

注意保险中10%免赔率

车主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如果在保单是否制定驾驶人一栏填写了“是”,借车人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将会有10%的免赔率。如:事故造成10000元的损失,扣除10%免赔率,即10000*10%=1000元,车主就只能获得9000元的赔偿。

看来在借车这件事上一定要十分慎重!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借车比借钱要更加严重,万一出什么意外,很可能会因此导致家破人亡的局面。

所以一定要1、清晰了解借车用途2、借车前要认真检查车况3、签署借车协议。如果有人找你借车,你怎么办?


汽车生活 汽车生活

1人在论坛活跃

进论坛逛逛

最新帖子

全部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发表评论发表评论
  • 回复
  • 点赞
  • 收藏
  • 分享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