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就《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个人或单位举报交通违法可作为处罚的证据”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目前,一些城市对提供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的市民是有所奖励的,比如,在济南举报“机动车压骑实线的”,奖励20元;在兰州,通过微信“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以获得5000元奖励。不过,也有市民对是否会出现恶意举报、会不会为了获取奖励而出现一些“职业举报手”有所担忧。
目前,公众可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安部网站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安部网站在线提出,或者在2019年11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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