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汽车售后政策新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申请退车但以往退车就意味已经缴纳部分税费将白白损失过现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新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中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内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车船就可以申请退还相关车船税
新规内容显示已缴纳车船税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期间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当月为准
同时地税机关与国税机关应当协作在纳税人因质量原因发生车辆退货时国税机关应当向地税机关提供车辆退货发票信息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此外税务机关、保险机构、代征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公布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税政策对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应积极获取车辆相关信息予以判断对其征收车船税应当及时予以退税
另外纳税人在车辆登记地之外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凭注明已收税款信息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或保费发票车辆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再征收该纳税年度车船税已经征收应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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