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炉膛爆燃事件的发生,燃油(气)锅炉上都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它的功能是监测炉膛内燃烧情况(包括点火,当点火失败或燃烧中途熄灭时,关闭进油(气)电磁阀,并接通和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这时鼓风机继续运转,吹扫炉膛内残余的可燃气体,经过20~30秒钟的吹扫后,自动切断鼓风机及各种辅机电源,锅炉即停止运行。它由火焰监测器(俗称电眼)和控制装置组成。火焰监测器的作用是向控制装置发出火焰存在或中断的信号。
目前主要使用的是光电倍增管、光敏电阻和光电池,它们都有紫外型或红外型,是一种光电转换元件,其工作原理是将光照辐射的强弱转变成相应的强弱电流。并呈线性状态输出,有时感应电流弱小,所以要通过放大,才能对控制器产生作用。
㈤供汽
锅炉内汽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汽,供汽前锅炉内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燃烧稳定。
开始供汽前应将总汽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水阀开启,泄出冷凝水,暖管时间根据管道长度、直径、蒸汽温度等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30min,暖管时应注意管道的膨胀和管道支架的情况,如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停止暖管,并消除故障和缺陷,待管道已热,管道上冷凝水逐步减少后,方可全开总汽阀,开启时宜缓进行,同时注意锅炉各部件有否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停炉检查,总汽阀完全开启后,应将总汽阀手轮退还半圈,以防热胀后不能转动等缺点,锅炉供汽后,应再一次检查附属零件,阀门,仪表有无漏水漏汽等情况,工作是否正常,为了防止蒸汽带水,在任何情况下勿使水位没过玻璃管,同时总汽阀不应开得过大,一般控制在1.5~2圈之间,在燃烧工况正常下,即可达到额定出力。
十一、锅炉正常运行调整
锅炉正常运行时应做到,锅炉内水位正常,蒸汽压力稳定,锅炉锅筒水位控制和各保护装置正常投入。现场必须有持证的司炉人员值守,加强各设备和自控仪表的监察,确保可靠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对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0t/h的蒸汽锅炉房,应当设置排污扩容器或者排污水换热器,以便回收排污水的热量,减少排污损失;锅炉及其系统应当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冷凝水、二次蒸汽和连续排污水的热量,并且采取措施尽可能提高可回收冷凝水的回收利用率;锅炉的水泵轴承的冷却水和水力除渣冲灰用水应当尽可能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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