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人员指直接接触包装或未包装的食品、食品设备和器具、食品接触面的操作人员。1、进入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2、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3、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4、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法规要求1、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添加剂生产企业还应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2、应设置专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并对其实施培训和考核。3、应规定生产操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义务和健康管理要求,并开展培训。4、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食品安全检验人员,并具有相应能力。5、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6、应当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卫生培训。